继父母的赡养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据此,形成事实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婚生父母子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所以,受继父母抚养教育长大的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继父母子女之间,属于法律拟制血亲的关系。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基于双方根据自愿原则而形成的抚养关系发生的,这种权利义务关系的发生并不影响继子女与其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继子女与继父母、继子女与生父母之间同时存在权利义务关系。所以,被继父母抚养教育长大的继子女即使已经对亲生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其赡养继父母的义务仍不能解除。(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