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恢复请求权
2026年07月27日
继承恢复请求权
又称“继承回复请求权”,单指这种请求的诉讼,又叫继承权回复请求之诉。它是继承人享有的当其继承权受到侵害时得直接向侵权人提出恢复继承权原状、返还遗产、赔偿损失或请求法院给予法律保护的权利。法律赋予继承人该项权利,其目的在于完整、充分地保证继承人行使其享有的继承权,制裁侵害继承权的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财产继承秩序。继承权回复请求之诉既有确认之诉的性质,即确认继承人的合法资格,又有给付之诉的性质,即强制侵害人返还继承人应得的遗产。继承权回复请求之诉须由受侵害的继承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在中国一般为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继承权回复请求之诉的时效有两种:(一)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继承权被侵害之时起计算,时效期限为2年;(二)自继承开始之时计算,时效期限为20年。继承恢复请求权的内容包括:(一)请求确认继承人的合法继承资格;(二)请求侵权行为人返还遗产或赔偿损失。继承人行使继承恢复请求权时,可直接向侵权行为人提出相应要求,亦可通过诉讼方式请求强制侵权行为人恢复其继承权。(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