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 药
火 药
火药是我国四大发明(火药、造纸术、指南针、活字印刷版)之一,具有几千年的历史。火药是谁发明的?为什么把它叫做火药?为了说清这问题,得先从我国的炼丹术谈起。

古代火药应用
炼丹术是我国古代炼制所谓长生不老药的“方术”(带有神秘性的法术),从事这种炼丹的人起初叫“方士”,后来叫“道士”或“丹家”。自公元前2世纪到公元8世纪这段时期(即自汉魏到隋唐),由于帝王们的支持和提倡(如汉武帝就是一个迷醉于求仙炼药的人),这种炼丹术就盛极一时,炼丹方士也就应运而生,其中突出的如李少君、魏伯阳、刘安、葛洪等。火药的起源与炼丹术有着密切的关系,是炼丹方士在炼丹时遇见意外的现象而发展起来的。
炼丹方士把1种或几种药料(当时一般以金属及矿物居多),在一定火候下进行烧炼,使它们失去原来的性质而具有不同的功用,这一过程炼丹术里叫作“伏火法”。他们认为药料必须经过“伏火”,否则不能合用。唐初孙思邈的《丹经》里就有“伏硫磺法”,用硫磺二两、硝石二两,放在锅里,签后放进燃着的皂角子,它们就燃烧起来而发生火焰,等到火焰停止,就称它已“伏火”了。中唐以后,在某些炼丹书里,有的提到过“伏硝石法”。还有的提出“伏火矾法”,用硝石、硫磺各二两和马兜铃三钱半进行“伏火”。不管怎样,硫磺与硝石混和也好,硝石与木炭混和也好,硫磺、硝石与木炭(前面所提到的皂角子、马兜铃燃点起来都生成炭)混和也好,它们一经点火都能燃烧。这些药料的混和物(尤其是上列第三种方法)实际上已逐渐接近于火药的成分。由于所炼的这些药料容易着火燃烧,因此方士们就把“能着火的药”叫做“火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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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 磺
现在的火药已经不是1000多年前的火药,它是从那时的火药发展而来的。当时用于不同火器的各种火药的主要成分都少不了硝石(KNO3)、硫磺(S)和木炭(C),它们的比例也都大同小异。
由于这种火药是黑色的粉末,燃烧时会产生烟,所以叫“黑火药”,又叫“有烟火药”。
在晚唐时期,我国已用火药来制造“飞火”、“火炮”等火攻武器。宋朝(960~1279)火药的发展很快,宋太祖灭南唐时曾用制造成的“火炮”、“火箭”;宋真宗时更能用火药制造“火毽”、“火蒺藜”等。宋初曾公亮等所编的《武经总要》里,已记载了各种火药的详细配方。到了金(1115~1234)、元(1280~1368)时期,火药在武器上的应用更广更精,能制出各式各样的火器。从元朝末年到明朝初年,我国枪炮式火器又发展到一个相当高的水平。
火药是我国最先发明的,从12世纪起,先由南宋传入阿拉伯国家,然后传到欧洲。欧洲在13世纪下半叶,才从阿拉伯文的书籍里得到了火药的知识。在14世纪上半叶,欧洲的一些国家在战争中又获得使用火药进行火攻的方法。欧洲第一次提到火药的时间一说是在1327年,又一说是在1285~1290年,总之比我国晚得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