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 记
后 记
当我写完最后一句话,原本应该欢欣鼓舞,如释重负。可是这种感觉却一点儿也没有,反而很沮丧。这种沮丧来得很突然,也很顽固,如雾霾充塞胸臆,挥之不去。我不相信这一百多万字还有些微用处,怀疑说的这许多都是废话。因之,当欲写作这一篇《后记》的时候,竟然踌躇一天不能动笔。
《红楼梦》太伟大,如巍巍高山,而我辈的文字,则如一粒微尘。在这部高山仰止的伟大著作面前,说任何一句话都属多余,只能彰显自己的平庸愚钝。可是我毕竟不自量力地说了这许多话,如今要把这些话总结一下,归纳出几条来,竟然一片茫然,不知道从何说起,不知道应该怎样说,甚至不知道自己曾经说过什么。可是书稿写完了,终归也应该说几句话。于是只好鼓足余勇,来为这本书做一个收束。
一、关于《红楼梦》的主旨
关于《红楼梦》的主旨,也就是说它究竟写了什么,究竟想告诉人们什么,历来聚讼纷纭,莫衷一是。大体说来,旧红学家喜欢将它与宫廷政治挂钩,新红学家喜欢将它与作者家世挂钩,但作者家世也离不开政治。因此这两派红学表面看壁垒森严,实际上目标一致,都把眼睛盯住了政治。中国是政治国度,政治一直处于社会生活的中心位置,一切为政治服务似乎天经地义。我们的红学家也受这种思维影响,以为只有将这部小说与政治挂钩,才能证明它的重要,它的伟大。实则恰恰相反,我把《红楼梦》从头读到尾,也没有感觉到它哪里与政治有关系。当然,书中贾府是公侯之家,不可能不与政治有牵连,但也仅是牵连而已,作者早已经把宫廷政治这些东西放在了极悠远的背景,他所关注的是“情”,所谓“大旨谈情”,这在书的开篇第一章中就点出来,可是我们的学者们往往忘记,偏要向别处去寻旨趣。
若是谈“情”,这本书就会“小”么,就会变成泛滥成灾的“言情小说”?我说非也。此“情”非彼“情”,此情大则充塞宇宙,小则入乎人心,无内无外,无始无终,弥漫空间与时间。这个“情”比之宫廷、政治,大到无法比拟。
中国传统社会与西方社会截然不同。西方社会是以商品等价交换为基础的契约社会,所重在人人所应有的天然权利。中国传统社会却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宗法社会,所重在人人所应具的天然“权力”。父对子,夫对妇,君对臣,都具有天赋的绝对权力,不容侵犯。与此相对应的则是责任。中国社会以家族为基础,家族当中强调“孝道”,对父母要“孝”,对兄长要“悌”,这种孝悌是天然责任,没有道理好讲,没有是非曲直,所谓“天下没有不是的父母”。甚至在法律面前也要“父为子隐,子为父隐”,造成“人情大于王法”。
由此推而广之,则君主就好比父亲,民众就好比儿子,对君主要像对待父亲那样“孝”,叫作“忠”,官长就好比哥哥,对待官长要像对待哥哥那样“悌”,叫作“恭”。所谓“事亲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一语道尽这种社会的奥秘。家庭当中子孙父子有天然血缘序列,社会当中也以权力大小形成天然序列。于是一种权力社会便告形成。在权力社会中,每一个人都依权力大小处于一定层级,上一层级管下一层级,这就叫作等级制。西方的社会层级是以金钱划分,中国的社会层级是以权力划分。西方人都想多挣钱以提高社会层级,中国人却是想获得更大权力以向更高层级攀爬。西方人有“金钱拜物教”,中国人却是“权力拜物教”。
中国长期以来是农耕社会,家庭是基本生产单位。在家庭生产当中,男子下田,女子做饭纺绩,形成天然分工。长此以往,则形成男主外,女主内的分工格局。既然社会生产、社会交往都由男子承担,那么“男尊女卑”便也形成。所谓“宗法社会”,就是通过确立男性血缘关系进而确立男性的财产、权力继承关系,女人只是生育子女的工具,男性在诸多社会事务、家庭事务中有发言权,女性则没有。于是便形成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的“男性话语系统”,女性是沉默的群体。
因此,若要概括中国传统社会,说它以宗法制为基础,以权力崇拜为核心,以等级社会为标志,以男性话语为主流意识形态,当可得其大概。在这种社会形态中,一个男人的终身职任,就是一则固守现有社会层级,二则向上个社会层级攀爬。“恨人有,笑人无”,是典型的固守心态;而“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则是普遍的向上攀爬的向往。固守则排斥竞争,攀爬则不择手段。因为在传统中国社会,一个人能否进入上一层级,往往与个人能力无关,大多决定于上一层级掌权者的个人喜好,于是揣摩逢迎,奔走竞进,排挤他人,互相倾轧等等恶俗相伴而生,最终形成一种“势利人情”。应该说“势利人情”是中国传统社会的典型标志。曹雪芹就把中国传统社会概括为“势利人情”的社会。他在本书第一回开宗明义,写道:
当日地陷东南,这东南一隅有处曰姑苏,有城曰阊门者,最是红尘中一二等富贵风流之地。这阊门外有个十里街,街内有个仁清巷,巷内有个古庙,因地方窄狭,人皆呼作葫芦庙。
此处有脂批曰:十里者,势利也;仁清者,人情也;葫芦者,糊涂也。作者在这里是说世上之人在势利人情中头出头没,没有止息,实在糊涂得很。
在势利人情社会中,真情汩没,物欲横流,道德沦丧,人心浇漓。曹雪芹对此表示了最大程度的愤恨,因之揭出“天然真情”来与之对抗。在男性社会,男性话语当中,已经统是“势利人情”的地盘,“天然真情”已经消失殆尽。于是曹雪芹把目光转向那些深闺之中天真烂漫的少女,他认为唯有她们尚能葆有一分未被男性社会污染的天然真情,于是他把笔锋对准她们,为我们塑造了一个个鲜活生动的少女形象。这些女儿再不是男性的附庸,她们以独立的人格,独自的面貌出现,她们有自己的爱恨情仇,自己的喜怒哀乐,自己的言说内容和言说方式。她们在书中构建了一个独立的、与男性话语系统相对立的“女性话语系统”。
女性话语虽然早在《诗经》中就已出现,但一直非常微弱,难成气候,而且随着封建统治一天天巩固,儒家学说日见强大,这种女性话语则日见式微,终至销声匿迹。直到《红楼梦》出现,这种女性话语才以完整的形态,鲜活的内容,以石破天惊之势横空出世,震惊世人。男性话语是以权力为核心,以建功立业,立身扬名为归趋,以理性为特色。女性话语则与之相反,它以对于俗世事功的疏离为特征,以情为核心,以感性为特色。它为我们揭示了一个与传统社会截然不同的另一个世界,另一种生活理念、生活策略。
在曹雪芹构建的女性话语系统中,王熙凤、林黛玉和薛宝钗担当着主要言说者的角色。王熙凤是从消极的方面向男性话语展开进攻,她要在男性世界实行女性割据,向男性争夺权力与地位。她象征着“欲望”。林黛玉则对于男性话语给予彻底否定,男人在她眼里都是“臭男人”,俗世事功在她眼里分文不值,她只坚守着自己的女儿身份,女儿情感,她以毕生眼泪表达了女性话语系统的核心诉求——爱情。她象征着“情感”。而薛宝钗则比这两个人都更复杂一些,她以女儿身而认同男性话语,希望在男性话语系统中实现人生最大价值。她认真地遵守这个话语系统所规定的各种道德准则,她因之成为标准的女中君子。但是她又是一个清纯的女儿,她的内心深处有着所有女儿的情感与梦幻,她努力在势利人情与天然真情之间保持一种平衡,一种张力。她象征“理智”与“道德”。
但是她最终也没有得到好的结果,她的这个人生悲剧就比王熙凤和林黛玉更大一些。王熙凤与林黛玉作为男性话语的叛逆者,得到悲惨结局似乎顺理成章。但是薛宝钗作为一个话语系统,一个道德体系,一种社会制度,总之一种文化所能够培养出来的最典范的淑女,一个女中君子,却不被这种文化所容纳。岂止不容纳,还要戕贼之,这就给我们显示了一种极其荒谬的悖论。
我们读《红楼梦》的时候有一个总的原则必须把握,那就是曹雪芹写这本书的目的不是要告诉我们哪一个女儿好一些,哪一个女儿坏一些,而是要告诉我们只要你是一个女儿,在这个男性话语系统当中,不管你坚持什么样的生存理念,选择什么样的生存状态,采取什么样的生存策略,都难逃“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的悲惨结局,都难逃“薄命司”的牢笼。他写薛宝钗这个人物,也不是想告诉我们一个坏姑娘最终得到了坏的结局,那样还有什么悲剧可言?他是想告诉我们一个好姑娘却得到了坏的结局。我们看一下第五回金陵十二钗册子中关于薛宝钗与林黛玉的判词:“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明明是在赞扬薛宝钗的“德”。再看金陵十二钗的曲子:“因此上,演出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金即宝钗,玉即黛玉,如果作者想把薛宝钗写成一个坏姑娘,还有什么可怀可悼?可见在作者眼中心中薛宝钗绝对是一个旧日传统道德的典范。可是这样一个典范也没有得到一个美好的人生,这是文化的自我毁灭,自我吞噬,犹如女儿被自己所挚爱的母亲杀死。这是一种文化的悲剧,它较之古希腊的命运悲剧,莎士比亚的性格悲剧具有更深层次的悲剧意味,它反映了一种文化内部存在的深刻矛盾,揭示了它的衰败趋势和新生诉求。
在这个女性话语系统的基础上,主人公贾宝玉构建了一种中华民族历史上从来没有出现过的崭新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构建了一种崭新的生存理念、生存策略、生存方式。
贾宝玉是男性的背叛者,女性的皈依者。相对于国人的权力崇拜情结,贾宝玉则有“女儿崇拜”情结。他说:“女儿是水作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我见个女儿,我便清爽;见了男人,便觉浊臭逼人。”他把传统社会加在男人身上的一切责任统统推掉,书中这样写他:
原来天生人为万物之灵,凡山川日月之精秀,只钟于女儿,须眉男子,不过是些渣滓浊沫而已。因有这个呆念在心,把一切男子都看成混沌浊物,可有可无。只是父亲叔伯兄弟中,因孔子是亘古第一人说下的,不可不听又不可忤慢,只得要听他这句话。所以弟兄之间,不过尽其大概的情理就罢了,并不想自己是丈夫,须要为子弟之表率。
不但如此,就是对于父亲,他也不以为然,因为棋官的事情,父亲贾政给了他一顿暴打,可是打过之后他却说:“我便为这些人死了也是情愿的。”可谓死不悔改。
他既然把一切社会赋予的权力与责任推得一干二净,便只有在情感世界挺身独进。他只愿活着与女儿们厮守,死了让女儿们的眼泪把他漂到鸦雀不到的清净地方,随风化了。他以此与男性社会、男性话语实行了最彻底的决裂。他看事看物看人,绝不采取传统社会的标准,而是统统以“情”为依归。“情”在他那里,是世界观,是人生观,是价值观,是与仁、道、空等中国传统文化中最高的哲学、伦理概念并列的最高概念。他认为万物皆有情,这个“情”就像宋明理学的“天理”,充塞于万事万物,是万事万物的起源,也是本质。他因之对于无情之物也普泛用情,一幅画着美人的画儿,他也要前去望候,恐怕它会寂寞。一株杏树花儿落了,他也要伤感哀叹。“看见燕子,就和燕子说话,看见河里的鱼,就和鱼说话,见了星星月亮,不是长吁短叹的,就是咕咕哝哝的……”因此之故,脂砚说书的最后情榜上面对他的考语是“情不情”。
他对林妹妹情有独钟,生死相守。但是对于其他的姊妹,甚至对于那些美丽的女奴,也同样抱有深情,一律平等对待之,以情对待之。他的情不是如激光一样只及一点,而是如太阳一样普照万物。他因之成为有史以来第一个“情教”之通天大教主,成为“绛洞花王”。他与那些花朵一样美丽纯洁的少女生死相守,同呼吸,共命运,像爱护生命一样爱护她们,像保护生命一样保护她们。
最后,当他看到美丽的少女一个个悲惨地死去,看着一片繁花转瞬之间飘零凋落,随水而逝,他便彻底绝望了,他愿与那些美丽的生命同去。他以最终的“悬崖撒手”完成了思想、情感的升华,走完了转凡成圣的最后一步。
因此,我说《红楼梦》实在是意在描写“势利人情”与“天然真情”之间的对立、冲突,是描写“天然真情”如何在“势利人情”的绞杀之下悲惨地毁灭。其主旨是揭示一种崭新的以“情”为核心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目的是“令世人换新眼目”。这个目的在开篇第一回中就已明确交代。它实在已经包涵了近代资产阶级提出的“自由、平等、博爱”之准则。它以贾宝玉和那些美丽少女生命的凋零提示人们,作者当时所在的社会制度,意识形态是不是出了问题?是不是应该起来改变这种摧残生命,摧残真情的社会制度,意识形态?是不是应该换一种活法,把真情提升起来,充满世间,把势利人情投入圊厕?它以哀歌做战歌,吹响了近代中国民主革命的第一声进军号,发布了第一号动员令。它因之成为中国传统社会与近代社会的分水岭。而它的作者曹雪芹也因之成为中国近代民主革命的第一位伟大先驱,成为中国旧时代最后一位伟大思想家、文学家,中国新时代第一位伟大思想家、文学家。《红楼梦》、曹雪芹的这种历史功绩,怎么评价也不会过分。
《红楼梦》提供给我们的以“天然真情”为核心的崭新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崭新的生存理念、生存方式、生存策略,不但当时的人们不能理解,就是现在的读者也难以接受,也会觉得有太多“乌托邦”的意味。这正说明这一部巨著的无比强大的生命力,再过一千年也仍然会对人们具有强大的启迪。
只有从这个高度看《红楼梦》,从这个高度看曹雪芹,我们才会充分理解《红楼梦》的伟大和曹雪芹的伟大。至于那种着眼于某朝政治,某家身世的解读,无一不是在贬低这部伟大著作的价值,贬低一位伟大作家的价值。
二、关于《红楼梦》的作者及成书过程
我写这部书,等于是一部读书札记,细读此书,遇到什么问题尝试解决一下。在读书过程中让我吃惊的是,这部书竟然硬伤累累,说一句稍微夸张的话,几乎哪一回都有硬伤,这种现象在所有中国古典小说当中是相当罕见的。尤其是人物年龄,几乎每一个主要人物都存在问题。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史湘云、贾母等等,每一个人物都存在不能接榫之处,更不要说一些小人物,更是漏洞百出。这种现象,若是个人独自创作,是绝对难以想象的。只有一种解释,就是这部书不是曹雪芹原创,而是在一部旧稿的基础之上改作而成。而这个改作的工作又没有最后完成,曹雪芹没有来得及做最后的收拾润色,才会留下这许多错漏。
关于书中的节令气候、植物、食物等等描写,亦是南北杂糅,莫衷一是。这种现象,一者可能由于曹雪芹在写作中故意模糊了时间与空间,就如小说第一回所说,朝代年纪、地舆邦国均失落无考。二者也不排除这种可能,即小说旧稿写得是南方情事,曹雪芹在修改中把它搬到了北方。但是一些南方风物的描写又未能消除净尽,曹雪芹干脆听之任之,恰好实现他模糊空间与时间的写作初衷。
准此,则我可以肯定地说,这部书绝不可能是曹雪芹的原创之作,他是在一部甚至几部旧稿的基础之上重新打碎重糅,脱胎换骨而成。我这样说,并不是否认曹雪芹的著作权,更不是有意贬低曹雪芹的伟大贡献,而是根据书中所反映出来的问题,实事求是地做出判断。正如前辈红学家俞平伯先生所说:
到底谁写《红楼梦》?依我个人之见,《红楼梦》之完成,不是一个人的力量,它凝聚着许多人的心血。如不能认清这一点,评注只能是越来越乱,分歧也只会越来越大。自传说不能成立,索隐派又能有甚么妙法可施。
我认为《红楼梦》本来就不是一个整个的东西,不是一个人从头到尾写完八十回,这不可能,写的时候断断续续,其中有旧稿子,有新稿子……
我想可以很简单的说一句:曹雪芹和《红楼梦》都是很伟大的,但是曹雪芹没有作《红楼梦》。用我们现在的话说,《红楼梦》是“集体创作”,不是一个人作的,怎么可能是曹雪芹一个人写出这八十回书的呢?他一个人是写不出来的。但曹雪芹和《红楼梦》都是好的,这点是可以肯定的。
如今重温老人的话语,仍然感觉深中肯綮。《红楼梦》并非曹雪芹一人完成,是“集体创作”,“有旧稿子,有新稿子”,这些话确实值得我们深思。以我现在的理解,若说这部书经过了多人之手,也许可以作为一种说法存在,但就是经过了多人之手,最后也必是经过了一个人的统一整理完成,这一个人,根据我们现在掌握的材料,只能是曹雪芹。仅就前八十回书来看,里面确实有别人的手笔,比如第六十七回、第七十九回、第八十回,文字水平较之全书确有天壤之别。我没有条件做版本的考证,仅就文字而言,这三回书若是别人手笔,也未必是曹雪芹逝后所为,可能是他之前的文笔,他是在这个基础之上改写之。那么这个点石成金,化腐为奇之功,实在难以埋没。因之这部书的作者署名只能署曹雪芹。在没有版本考证的支持下做出这种假说是轻率的,因之只能是姑妄言之,目的是引起大家的注意。
《红楼梦》作者的问题还是应该作为红学的一个大问题展开广泛的讨论,绝不能设置为禁区,好像谁说这个问题就是否定曹雪芹的著作权,就必须全国共讨之,这不利于学术的发展。
学界共识,《红楼梦》八十回以后的文字乃别人所续,目前发现的脂评抄本都是截止于第八十回,八十回以后的文字没有片纸只字存留。这就提出一个问题,曹雪芹究竟写没写过八十回以后的文字?如果写过,为什么没有流传于世?
对于这个问题目前有三种猜测。
第一,曹雪芹没有写完这部书就去世了,这有脂批为证。脂砚有批曰:“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说明曹雪芹生前未能完成此书。
第二,曹雪芹写完了此书,这亦有脂砚关于书的后半若干情节的逗漏为证。但是由于某种未知的原因,此书被他人腰斩而行世。这个腰斩之人极有可能就是脂砚斋。曹雪芹原书的后半部结局过于悲惨,书中主要人物大抵都死了,脂砚恐怕惹来杀身之祸,故而将其腰斩,至八十回戛然而止。脂砚腰斩《红楼梦》以后,又在批语中时时逗漏书的后半情节,给读者提供一些想象空间,同时为曹雪芹苦心留一点地步。脂砚的这一腰斩行为可说有功有过,功在能使《红楼梦》行世,过则在于未能使世人得窥全豹。脂砚这个人太怪了,不但文字水平不高,对书的理解也很肤浅,却又时时以当事者自居。曹雪芹著书本来就是“真事隐去,假语存焉”,是“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可是他却偏偏时不时地就来提醒读者,此书写得是曹家真事。这不是与曹雪芹对着干吗?若是曹雪芹因此书而罹文网,脂砚就是检举揭发者,当权者完全可以他的批语定谳,世界上有这种好友、至亲甚至恋人吗?我在书中也有时引用脂砚的语句,但始终心存怀疑。以后若有条件和时间,当对于脂砚做专门研究。
第三,曹雪芹根本就没写过八十回以后的文字,他只写到第八十回为止,若是减去第六十七回、第七十九回、第八十回这三回文字,他实际只写了七十七回书。
曹雪芹写作《红楼梦》,并非要“藏之名山,传之久远”,也非只欲在至亲好友间私人阅读,他是要“问世传奇”,这个目的在此书第一回介绍得非常明确。他要想这本书能够在世上流传,就要尽力减少流传的阻碍,因此其中大有关碍处就要尽力削减之。他所设想的结局太过悲惨,不宜面世,故而他故意没有写书的后半部,只是通过脂砚批语略微透露之,他的《红楼梦》原本就是一个“断臂维纳斯”。
还有一个可能,此书旧稿可能只写了“风月繁华之盛”,却没有写最后的“食尽鸟投林”的结局,若想把书写完,曹雪芹需要重新构思,完全以己意出之。因此,他在第七十八回当贾宝玉写作《
将军词》和《芙蓉女儿诔》时,特意在之前反复介绍了贾宝玉的创作方法,总括起来,一是虚构,一是出新,而且他对这个出新特意强调:
二则诔文挽词,也须另出己见,自放手眼,亦不可蹈袭前人的套头,略填几字搪塞耳目之文,亦必须洒泪泣血,一字一咽,一句一啼。宁使文不足,悲有余,万不可尚文藻,而反失悲切。况且古人多有微词,非自我今作俑也。奈今人全惑于功名二字,故尚古之风一洗皆尽,恐不合时宜,于功名有碍之故。我又不希罕那功名,我又不为世人观阅称赞,何必不远帅楚人之大言、招魂、离骚、九辨、枯树、问难、秋水、大人先生传等法,或参杂单句,或偶成短联,或用实典,或设譬寓,随意所之,信笔而去。喜则以文为戏,悲则以言志痛,辞达意尽为止,何必若世俗之拘拘于方寸之间哉。(https://www.daowen.com)
这里名义上是说贾宝玉如何写《芙蓉女儿诔》,实则是说曹雪芹如何写《红楼梦》,严格地说,是说他如何写作《红楼梦》的后半部。他要在后半部“另出己见,自放手眼”,“洒泪泣血,一字一咽,一句一啼”,“辞达意尽为止”。他要打破古典小说“大团圆”式的结局,搞一个彻头彻尾的大悲剧。可是如果像这样来写,这部书就根本不可能面世。即使面世,也会给他带来杀身之祸。因此他或者在亲友劝告之下,或者自己犹疑彷徨,始终没有动笔,直至去世。
另外一个可能是,他还没有想好最后的结局,因此不可能动笔。书中通过大量诗词、灯谜、酒令之类,对于主要人物的最后命运做了反复暗示,但是这些暗示除了林黛玉比较明确以外,贾宝玉、薛宝钗、史湘云等人结局始终让人如堕五里雾中,难辨涯
。仅以史湘云为例,她是贾宝玉真正的青梅竹马的伴侣,可是书中对这种关系却没有明写,只是在与袭人的对话中倒叙了一下。林黛玉入贾府,史湘云就不见踪影,直至第二十回才突然出现,笔法相当突兀,不类曹雪芹一贯笔法。史湘云的结局究竟怎样?她嫁了人,这个人是谁?有人说嫁给了一个叫作卫若兰的人,这仅是出于脂砚斋的批语,如果将批语抛开,那么我们对于这个人的结局还有多少了解?第三十一回的回目是“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分明是说史湘云最后与贾宝玉结了婚,而且能够白头到老。这可能是曹雪芹原初的设想,或者是原稿的内容,可是书的整体情节走向却告诉我们,这是根本不可能的。而且若是这种结局的话,在书中必有所暗示,现在来看,书中这种暗示简直看不出来。最为明显的是第三十二回宝玉挨打之后,书中浓彩重墨写了林黛玉、薛宝钗如何去探望,却独独没有写史湘云,除了写她与众人一起到场之外,没有一字正面描写。当林黛玉、薛宝钗都去探望了贾宝玉,她在做什么?她在花园里和香菱等人采花儿呢,最后是和众人一起去吃饭。如果她最后和贾宝玉结合,这种设计是绝难想象的。
正因如此,曹雪芹对于书的后半部可能一直处于构思之中,一直没有动笔。当然,脂批中也有关于书的后半部书稿的一些透露,比如“迷失”了的狱神庙诸回书稿等等。脂批非一人所批,非一时所批,究竟做批的是何许人,与曹雪芹是什么关系,我们并不清楚,在这种情况下就盲目迷信他的权威性,起码是轻率的。实际上就是前八十回也不是完稿,最明显的第七十五回过中秋时,贾宝玉、贾环的诗就没有着落,等待曹雪芹补作呢。
准此,则我说曹雪芹根本没有写出第八十回以后的文字,就不应该是逞臆妄言。实则这第三种推测与第一种推测应该可以合并,不管怎么样,曹雪芹是没有写完全书就去世了。
三、关于《红楼梦》作者与丰润的关系
这是一个老问题了,学界把它归纳为“曹雪芹祖籍之争”,从20世纪60年代一直争论至今,仍未有一个统一的说法。目前关于这个问题的说法颇多,但其荦荦大者,仍为两说,一为辽阳说,一为丰润说。
先看“辽阳说”。
辽阳说立论的主要根据为一部20世纪60年代发现的《五庆堂曹氏宗谱》,在这部谱中,记载了辽阳曹氏第四房曹智名下有曹雪芹一系曹世选到曹天佑(
)六代的名字。可是这部谱的记载很奇怪,它从第三世曹智以下是空白,突接到第九世曹世选,这个记载与清乾隆年间修撰的《八旗满洲世族通谱》一样。不仅如此,后来发现的两部康熙年间的《曹玺传》也是记载到曹世选为止,再往上一个人也无。曹世选如果确如《曹玺传》所说,曾经“令沈阳”,那么这应该是一个武职,属于世袭,他的上世应该在《曹玺传》中有记载,我们看高鹗的会试卷,是连高祖都须填上的。可是《曹玺传》中却一字也无。面对这种可疑现象,首先就要问一下曹世选一支有没有可能是由外地入辽,阑入“五庆堂谱”曹智名下,只有彻底排除了这种可能,才可做进一步的论证。可是有的红学家却对此毫不顾及,就轻率地得出了曹家祖籍辽阳的结论。
而且《八旗满洲氏族通谱》中记载:“曹锡远,正白旗包衣人,世居沈阳地方,来归年份无考。”有专家据此记载就得出了曹家原居辽阳,后迁沈阳的结论。殊不知在清初内务府人家中,有大量被从关内掳往关外加入清兵队伍的,这些人家入关以后大抵讳言被掳的事实,多说“世居沈阳地方”,“世居辽阳地方”,这是一种资格、资历的认定。比如张自德,丰润人,明末被清兵掳往关外,入关后仕至河南巡抚,他的籍贯在《八旗满洲氏族通谱》中却被记为:“世居辽阳地方,来归年份无考。”曹邦,丰润曹氏,同时被载入了《五庆堂曹氏宗谱》,他的籍贯在《八旗满洲氏族通谱》中也被记为:“世居抚顺地方,来归年份无考。”因此,关于曹世选的这个记载就很不可靠,应该做慎重考证才是。可是有的论者竟然不考虑这些,就论定曹家原居辽阳,后迁沈阳。
我曾经访问过《五庆堂曹氏宗谱》的保存者,“五庆堂”曹氏的直系后人曹仪简先生。曹先生明确说“五庆堂”曹氏原居铁岭,他家有一个小本子,叫作“铁岭曹氏祭祀簿”,上面记载着铁岭先祖的名字,一直保存在他姐姐的手里,如今已经难以寻觅。他还说,他们这一支曹家应该与丰润曹家是一家,“五庆堂谱”就把丰润的曹邦写了进去,不知道为什么丰润曹谱却没有写进“五庆堂”曹。对于这种说法,专家们也应该给出一个解释,可是长期以来却没有人注意及此。
主张“辽阳说”者,还喜欢举出“辽阳三碑”作为证据。可是这三块碑都是修建寺庙的时候,参与人员或者捐款者的题名碑,其中有曹雪芹高祖曹振彦的名字,这只能证明曹振彦曾经在辽阳一带工作过,却不能够证明他的祖籍就在辽阳。这就好比现在北京市有一个什么建筑,各级官员捐款,题名,你不能说这些人都是北京人。或者有江苏人,或者有东北人,他们不过是在北京工作而已,这是不言而喻的。
准此,则“辽阳说”作为一种说法虽有其立论根据,但是若作为定论,则尚嫌证据不足。
再看“丰润说”。
曹雪芹祖籍“丰润说”是一种由来已久的说法,20世纪30年代已经出现,直至50年代,几乎没有什么反对的声音,60年代以后方才出现“辽阳说”与之对立。曹雪芹祖父曹寅曾经写给丰润曹氏的曹
、曹
兄弟十几首诗,他在诗中称二人为“连枝”、“骨肉”、“兄弟”,表现了一种十分切近的血缘关系,这些诗都收在曹寅的《楝亭集》中,治红学者大抵耳熟能详,此不赘举。我只想举出近年来江苏淮阴师范学院张一民先生在清人邓汉仪编的《诗观二集》卷之十三中(康熙“慎墨堂”刻本),发现三首曹寅未收入《楝亭集》的佚诗,其中一首题为《雪霁寄靖远、宾及两兄》,全诗如下:
积雪冻未消,林际苍烟凝。冒寒上高客,爱此朝曦升。次第众峰出,便欲思跻登。饥乌下野树,独雁留湖冰。慨然念伯氏,岁晚愁相仍。兵戈矧未息,尺素无由凭。何时共姜被,永夕耿青灯。
诗题中“靖远”即丰润曹
、曹
之长兄曹钊,宾及即曹
。诗中“姜被”更是著名的用于亲兄弟之间的典故。《后汉书·姜肱传》载:
姜肱字伯淮,彭城广戚人也。家世名族。肱与二弟仲海、季江,俱以孝行著闻。其友爱天至,常共卧起。及各娶妻,兄弟相恋,不能别寝,以系嗣当立,乃递往就室。
在注中,引用《谢承书》曰:
肱性笃孝,事继母恪勤。母既年少,又严厉。肱感《恺风》之孝,兄弟同被而寝,不入房室,以慰母心。
因此“姜被”就成为著名的形容兄弟友爱的典故。曹寅在这里正是说明他与丰润曹氏兄弟有着极其亲近的骨肉血缘。
前人有谓“字看用笔,画看用墨,诗看用事”,用事即用典。古人做诗极重用典,典故与所咏之事必须贴切,否则会遭哂笑。曹寅既然在诗歌中大量使用了亲兄弟的典故来抒写与丰润曹氏兄弟的亲情,那么他与丰润曹氏乃是骨肉近支,绝非一般的官场联宗所能说明,应该毫无疑义。可是由于种种原因,曹寅与丰润曹氏的这一层关系几乎成为禁区,许多红学家对此噤若寒蝉。可是学术乃天下之公器,非一人所能得而私。我在这里揭示这一层关系,完全是因为《红楼梦》本身提醒了我们这一层关系确实存在。如果仅就这些诗歌来看,曹寅与丰润曹氏的关系绝非一些人所说的“官场联宗”,亦不是出自明永乐二年由江西与丰润曹端明一同北迁的曹端广一系,而是一种骨肉血缘关系,至疏也不会出于五服之外。因此,曹寅一系应出自丰润曹端明支脉,与辽东铁岭的曹端广一系了无交涉。而曹雪芹与丰润的关系也绝非时下所说是“祖籍”的关系,曹雪芹就是丰润人,丰润是他的“籍贯”而非“祖籍”。
当然,仅只这些还是不够的,最重要的应该是《红楼梦》的内证。如果曹雪芹果真是丰润人,他在书中不会不写进丰润的物事,更不会不使用丰润方言。我在写这本书的时候,比较注意这些方面,所得惊人。曹雪芹在这部书中大量使用了丰润方言,写进了大量丰润物事。我曾经慨叹,如果不懂丰润方言,简直就读不懂《红楼梦》,这里随举几例,以见一斑。
史湘云与薛宝钗商量起诗社的事,将题目录出后,湘云问该限何韵,宝钗说:“我平生最不喜限韵,分明有好诗,何苦为韵所缚,咱们别学那小家子派,只出题不拘韵,原为大家偶得了好句取乐,并不为奈那难人。”文中的“奈那难人”,通行本做“并不为此而难人”,它在本回的后面做了一个校注:“‘为此而难人’,原本作‘为奈邦难人’,己卯、梦稿、蒙府本同。戚本作‘为那些难人’,舒本作‘奈那难人’。从甲辰本改。”“奈邦”完全不可解,凡作“奈邦”者,显系“奈那”之误,因之周汝昌校本取“奈那”可说目光如炬。己卯本原也作“奈邦”,后又用朱笔改成“以此”,而程甲本也作“以此”。可见这个“奈那”无论是抄手还是校订者都不理解,故而出现诸多异文。周汝昌先生对于这个词加了一个注解:“奈那难人,句法甚奇。按古语‘那’即‘奈何’二字之合音,诗词中常用之。似‘奈那’即重叠加重语气之用法。”如果按照周先生的推测,似此语就当作“奈何奈何难人”,在句法上就有很大毛病,明显不通。这完全是因为周先生不是丰润人,对于丰润方言不甚了解,如果他老能够了解一些丰润方言,则这个词的词义当可迎刃而解。
在丰润方言中,“奈”即“奈何”之省,它通常有招惹、伤害、冒犯、触犯、刁难等种种义项。比如:“我也没奈着你,你怎么不理我了?”意思是我没有伤害你,你怎么不理我了?“你别奈着我,奈着我就不客气。”意思是你别招惹我,招惹我就不客气。“那人凶着呢,千万别奈着他。”意为那人很凶恶,千万别触犯他、冒犯他。
“那”实即“哪”字,古代“哪”与“那”为一字,均作“那”,就在这一部《红楼梦》中,凡作“哪”字者,均作“那”,例子不胜枚举。这个“哪”通常作“哪里”解,可是在丰润方言中,有一个很特别的用法,即作“谁”解。比如“哪把我的围巾拿走了?”意思是谁把我的围巾拿走了。“这是哪呀,把垃圾倒在道上了?”意思是这是谁把垃圾倒在道上了。小贩喊:“哪买臭豆腐……”意思是谁买臭豆腐。
二字音义既明,则薛宝钗的话自可明了,她的意思是说,我们做诗原本是为的得了好句取乐儿,并不为故意刁难谁使人为难。这个“奈哪”,在丰润方言中也时常连用,比如“我奈哪了,你们对我这样?”意思是我并没有伤害谁、冒犯谁、招惹谁、触犯谁,你们却对我这个样子。
第六十五回描写贾琏和贾珍同到尤二姐的家中和尤三姐调情,他们的小厮在另一个房间里饮酒,书中这样写:“这里喜儿喝了几杯,已是楞子眼了。隆儿寿儿关了门,回头见喜儿直挺挺的仰卧炕上,二人便推他说:‘好兄弟,起来好生睡,只顾你一个人,我们就苦了。’那喜儿便说道:‘咱们今儿可要公公道道的贴一炉子烧饼,要有一个充正紧的人,我痛把他妈一
。’”
“贴烧饼”一词,《红楼梦大辞典》有注释:“烧饼,即炉饼。有芝麻的叫胡饼,用酵面擀剂,成小饼形坯,饼面刷糖水,饼内包馅(或不包馅),入拖炉内炕熟。贾琏小厮隆儿和贾珍小厮喜儿、寿儿齐到花枝巷,一张炕上睡三个人嫌挤,喜儿便说:‘咱们今儿可要公公道道的贴一炉烧饼。’贴烧饼比喻排起来挤得紧。”这一段注释可说是令人喷饭的天下奇文,真不知道注释者怎样读的《红楼梦》,竟然会想到这个方面去。
在丰润方言中,“贴烧饼”,是指男子同性之间的性行为。旧日丰润的烧饼与《红楼梦大辞典》里所说的烧饼不同,它所说的是用“酵面”,丰润的烧饼却是用“死面”,即不发酵的面。用发面的也有,但不叫“烧饼”,叫“发面火烧”,只有用死面才叫“烧饼”。把死面擀成面皮之后擦酥,即将用油拌匀的面粉擦在面片上,然后卷起来,揪成剂子,或包馅或不包馅,做成烧饼后,表面也不必刷糖水,直接沾上芝麻即可入炉。最大的不同在于烤制烧饼的炉子。丰润的烧饼炉子大约有三种:吊炉、泥炉、缸炉。其中以缸炉为正宗,那是把盛水的瓷质水缸横卧,下面烧炭火,将缸烧热后,将烧饼入于缸中,贴于缸壁,熟时铲下。因此就可产生一个歇后语:贴烧饼——入缸。“入缸”谐音“入肛”。
“贴烧饼”这个词过去在丰润非常流行,其含义与《红楼梦》中的使用情况完全一样。已故丰润曹氏曹兆荣老先生曾经有过回忆,他上小学的时候,常有高年级的男同学调戏低年级的俊俏男同学,强迫他们亲嘴或者贴脸,他们总是这样说:“来,让我贴个烧饼。”曹老先生因此认为“贴烧饼”就是亲嘴儿,尤其是男性之间的亲嘴儿。由此可见这个词语是丰润流行语,很有可能是丰润独特的词语,因为在丰润周边县域和唐山老市区都没有听到过这个词语的使用。因此我们完全可以断定,这个词语是曹雪芹将丰润独特词语直接搬进《红楼梦》中的,可见曹雪芹与丰润的关系绝非一般。
正因为红学家们对于丰润的风土人情不了解,才做出了如《红楼梦大辞典》那样令人喷饭的解释,误人不浅。
第四十九回贾宝玉因为急待去芦雪广作诗,来不及等那新鲜鹿肉做上来,“只拿茶泡了一碗饭,就着野鸡爪齑,忙忙的咽完了”。这个“野鸡爪齑”,通行本作“野鸡瓜齑”。在脂评诸本中,庚辰本作“野鸡瓜齑”,列藏本作“野鸡爪齑”,其他各本有作“野鸡爪子”的,有作“野鸡瓜子”的,还有作“野鸡爪儿”的,周校本取的是列藏本的文字,通行本取的是庚辰本的文字。我觉还是作“野鸡瓜齑”为对,其他各本文字皆因不明这个“瓜齑”为何物,而乱改一气。对于这个“野鸡瓜齑”,通行本没有加注,周校本加了注:“爪齑,乃腌制冷菜类。”《红楼梦大辞典》则有较为详尽的注释:
野鸡瓜齑(49·682·10)瓜齑,是江南一种腌制小菜。《养小录·瓜齑》:‘生菜瓜随瓣切开,去瓤,入百沸汤焯过。每斤用盐五两,擦腌过。豆豉末半斤,醋半斤,面酱半斤,马芹、川椒、干姜、陈皮、甘草、茴香各半两,芜荑二两,共末,拌瓜入瓮按实。冷处放半月后熟。瓜色如琥珀,味香美。’野鸡瓜齑疑是野鸡瓜子配瓜齑。《童氏食规》:‘野鸡瓜,去皮骨,切丁,配酱瓜、冬笋、瓜仁、生姜各丁,菜油、甜酱或加大椒炒。’
按照这个注释,则这一道“野鸡瓜齑”是热炒菜,并非“腌制冷菜”,与周校本的注释相抵牾。
实则这是一道很特殊的菜,热炒而冷食,是丰润传统家常小菜。具体做法是,先将猪皮加葱姜蒜花椒等煮烂,再将黄豆涨发成豆芽,花生米涨发后去掉红衣,松蘑涨发洗净。将猪皮、松蘑切成小丁,再将红咸菜、白菜帮、胡萝卜、豆腐丝或者五香豆腐干等切成小丁,将这些东西与肉皮松蘑下热油锅同炒,烹入料酒、酱油,倒入煮肉皮的白汤,烧开后放入黄豆芽、花生米,稍微炖一下,熟后盛进盆中,待凉后就凝固成一坨,吃时是用勺子挖出一坨来放进碗盘之中。这是一道冬令小菜,下酒送粥最是极好,可是其他季节因为不易保存,故而一般不做它。所谓野鸡瓜齑,就是将野鸡丁温油滑熟后放进去即可。若是再讲究一些,还可以加进一些玉兰片,口感更好。
这一道菜只有丰润叫作“瓜齑”,与丰润毗邻的遵化也有,但是叫作“豆芽酱”,不称瓜齑。北京也有,亦是称为“豆芽酱”。我们看书中写贾宝玉吃这个菜恰是在冬季大雪纷飞之时,而且是就着茶泡饭吃的,那么他吃的正是丰润之“瓜齑”当无疑义。如今在丰润一些以家常菜为特色的饭店里,还能见到这个菜,丰润人家更是几乎家家会做。
以上这种例子,在《红楼梦》中所在多有,俯拾即是,我在书中已经一一揭橥,读者可自去翻检。这种现象告诉我们,曹雪芹或者书的原始作者曾经长期在丰润生活,对于丰润的山川风物、风土人情、方言俗语、饮食习惯等方面非常熟悉。
当然,我在这里并不想就此论定曹雪芹即是丰润人。我只是想说,这是一个有待讨论的问题,应该让大家深入探讨,展开争论,以求得一个符合历史事实的结论。绝不能把这个问题设为禁区,视如禁脔,谁说一句话,就群起而攻之,那不利于学术的正常开展。
写完这个后记,那种沮丧仍未能消除。我只能说,我尽力了。虽然很可能尽力说了些废话,但在伟大的《红楼梦》面前,在伟大的曹雪芹面前,谁又能说出几句中肯的话?谁又能一窥庐山真面目?想至此,便有些释然。我期待读者及专家们的指教与批评。
感谢河北教育出版社给了我出版这本书的机会,感谢这本书的责任编辑郝建国先生、蒋海燕、霍雅楠女士所做的诸多工作。我亦做过编辑,深知编辑工作的甘苦,故特在文尾郑重致谢,以示惺惺相惜之意。
作 者
2014年7月12日于
阳笑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