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外国国际私法适用原则及条件

外国国际私法适用原则及条件

时间:2023-07-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但法人在阿曼苏丹国从事营业活动的,适用阿曼法律。第13条结婚的法律效力,适用丈夫的国籍国法律。第24 条上述条款,如其违反特别法或在阿曼苏丹国有效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则不予适用。第28条根据上述条款应适用的外国法规定,如其违背伊斯兰沙利亚法、阿曼苏丹国的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则不予适用。

外国国际私法适用原则及条件

二、空间上的法律适用

第10条

在不同法律发生冲突时,为确定所应适用的法律,法律关系的识别以阿曼法律为准。

第11条

人的民事身份和行为能力,适用其国籍国法律。在商事交易行为在阿曼苏丹国缔结和产生法律后果的情形下,如当事人一方是限制行为能力的外国人,且该限制行为能力的原因不明使他方当事人不能查知,则就该法律行为而言,外国人被视为有行为能力。

外国法人的法律身份,适用法人实际总部所在国的法律。但法人在阿曼苏丹国从事营业活动的,适用阿曼法律。

第12条

有效结婚的实质要件,适用结婚时结婚双方各自的国籍国法律。

第13条

结婚的法律效力,适用丈夫的国籍国法律。夫妻双方在结婚后取得相同国籍的,就婚姻的法律效力而言,适用其共同的国籍国法律。

片面离婚,适用片面离婚时丈夫的国籍国法律。诉讼离婚以及撤销婚姻,适用起诉时丈夫的国籍国法律。

第14条

在上述两条规定的情形下,如缔结婚姻时夫妻一方为阿曼国民,仅适用阿曼的法律,但有关婚姻能力的规定除外。

第15条

亲属间的扶养义务,适用扶养义务人的国籍国法律。

第16条

抚养、监护、保佐的实体问题以及有关保护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在人和失踪者的实体规则,适用受保护人的国籍国法律。

第17条

法定继承遗嘱以及所有死因处分行为,适用被继承人、遗嘱人和处分其财产的人死亡时的国籍国法律。

遗嘱和所有死因处分行为的形式,适用该处分行为的实施地国法律。

第18条

外国人遗留在阿曼境内的无继承人的遗产,归阿曼苏丹国所有。

第19条

不动产的占有、所有权及所有其他物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涉及动产的,适用占有、所有权或其他物权的取得或丧失之原因发生时,该动产的所在地法律。(www.daowen.com)

第20条

合同之债,适用缔约当事人共同的住所所在国法律。当事人的住所位于不同国家的,适用合同缔结地国法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有关不动产的合同,适用不动产所在地国法律。

第21条

自然人之间的合同,适用合同缔结地国法律。但是,合同当事人可明示或默示地进行其他约定。

第22条

非合同之债,适用据以产生该债务的事实发生地国法律。

前款有关侵权行为之债的规定,不适用于因国外发生的,但在阿曼苏丹国属于合法的事件所引起的债务,即使其在发生地国被认为属于非法时亦然。

第23条

法院的)管辖权规则及有关程序的所有事项,适用诉讼地国法律或者程序启动地国法律。

第24 条

上述条款,如其违反特别法或在阿曼苏丹国有效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则不予适用。

第25条

上述条款未予规定的法律冲突,适用国际私法的一般原则。

第26条

对于国籍不明者以及同时具有多个国籍的人,适用阿曼法律。

第27条

根据上述条款应适用外国法律的规定时,则适用该外国法的实体规范而非其国际私法规范。

第28条

根据上述条款应适用的外国法规定,如其违背伊斯兰沙利亚法、阿曼苏丹国的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则不予适用。

【注释】

[1]《阿曼苏丹国民法典》经2013年第29号法律颁布,于2013年8月12日正式生效。阿曼苏丹国的国际私法条款规定于该民法典序章部分。本法系根据德国科隆大学Hilmar Krüger和Wagih Saad的德文译本翻译(资料来源:IPRax 2014,Heft 4,S.373-374)。本译文原载于《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第十七卷(2014),法律出版社2016年版,第392~393页。——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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