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和惩治腐败,关系到人心向背。一个腐败的执政党,是不可能及时掌握、正确表达和充分实现群众的诉求的,评价执政党的执政能力,要看人民的满意度,“人民万岁,一个政党的执政不一定万岁”[6]。人民用执政党的清廉度及打击腐败的态度作为评价执政党可信度的标准,作为评价执政党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要体现。中国共产党执政,始终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20世纪50年代,处决了党内腐败分子刘青山、张子善,到2007年立案调查陈良宇,特别是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更是把反腐败斗争当做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一件大事,作为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取信于民。从2003年到2007年,全国立案检查的案件有78.7万件,结案73.5万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5.8万人,其中省部级干部82人,地厅级干部2033人,处级干部26017人。仅2005年起一年多的时间内,全国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2.18万件,涉案总额52亿多元,[7]充分表达了反对和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民意调查表明,群众对反腐败工作的满意度、认可度2007年上半年分别是64.4%和87.4%,比2003年分别提高了12.5和10.9个百分点。[8]英国“泰晤士报网站”上,丁·佛莱彻的一篇文章中说:“如果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参加自由选举,他们或许会轻而易举地获胜。皮尤研究中心最近开展的一项调查显示,86%的中国人对他们的国家的发展方向感到满意,中国在全球满意度排名中比居第二的澳大利亚高出25个百分点。”可见对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广大人民群众都是认可的。
群众对公职人员进行监督、举报腐败是行使宪法赋予的权利。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党中央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不仅震慑了腐败分子,同时也大大增强了人民群众反对腐败的信心和决心,支持人民群众更好地履行宪法赋予的权利,引导和鼓励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www.daowen.com)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