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调查对象
1.项目省的流行县
(1)人群患病调查:在每个流行县,以行政村为单位按牧区、半农牧区、农区和城镇进行分层,按各层人口数占全县人口总数的比例确定分层调查人数,再根据各层调查人数确定各层调查村数,共抽取16个村,每村查200人以上(人数不足时从邻近村补足),全县至少调查3 200人。
(2)儿童感染和患病情况调查:在每个流行县的牧区、半农牧区、农区和城镇各抽取1所小学,对该小学全体学生进行普查。如学生集中在县城,则抽取该县城所有的小学。
(3)犬感染调查:在每个流行县确定的16个人群患病调查村中,每村抽取20个养犬户(养犬户数不足时从邻近村补足),每户仅采集1条犬的粪样,共计采集犬粪样320份。
(4)家畜宿主调查:在每个流行县,以县为单位,在屠宰季节选取当地繁育的1岁以上的羊1000只(或牛500头),选定调查的牛、羊应来自本县10个以上的村。(https://www.daowen.com)
(5)啮齿类动物调查:在有泡型包虫病流行的县,在泡型包虫病患者居住地周围和人、犬经常活动的区域捕捉各种成年鼠数不少于1000只。
(6)包虫病防治知识和行为调查:在每个流行县确定的16个人群患病调查村中,选取干部、农牧民和宗教教职人员等共20人;在选定学校调查4年级及以上的所有学生。
2.项目省流行县之外2000年以来有包虫病病例报告的县,以及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2000年以来有包虫病本地感染病例报告且存在包虫病传播条件的县
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即网络直报系统)的包虫病报告病例为线索,对报告的病例进行核实,了解当地医院是否发现和收治过未报告的包虫病病例;对确诊和临床诊断的病例进行个案调查,如确认其为当地感染的病例,且其所居住的村(社区)存在中间宿主和终宿主动物,则参照项目省流行县关于“犬感染调查”、“人群患病调查”要求进行调查,并对当地感染病例居住区域的屠宰家畜进行肝肺检查,如发现存在包虫病流行,则在该村(社区)的周围和该县类似的村扩大范围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