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认定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检察机关认定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并退回补充侦查,仍然认为北京市公安局认定的张某敲诈勒索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对张某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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