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认定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检察机关认定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并退回补充侦查,仍然认为北京市公安局认定的张某敲诈勒索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对张某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