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政府时期的中医教育
北洋政府时期学制,主要仿照日本教学体制,而日本教学体制中的医学教育,系仿照德国体制。1913年1月,北洋政府教育部颁布大学规程令,医科类分医学与药学两门。医学门科目,设有解剖学等51科;药学门科目,设有无机化学等52科,都没有把中医药学列入其中。因此,北洋时期中医教育问题的焦点,是争取办学立案成功,列入学制系统。
当时上海神州医药总会余伯陶等人,与各地医学团体联系,得到19个省市医学团体响应,派代表参加“医药救亡请愿团”。1913年11月23日起程赴北京请愿,向教育总长汪大燮提交请愿书:“恳请提倡中医中药,准予另设中学医药专门学校,以重民命而顺舆情事。”岂料遭汪大燮拒绝,12月29日还公开发表拟废去中医中药的主张。代表们对此十分气愤,将请愿书重抄一份转送总统公府,阐述中医药必须提倡的5点理由:“借西医之解剖,以佂中医之经验则可,废中医之经验以洵西医之解剖则不可……此考之学理,提倡之理由一也。”“西人尚肉食,其脏腑坚而腠理密;华人尚谷食,其脏腑脆而腠理疏……此征诸禀赋悬殊,中医必提倡之理由二也。”“求治于中医者尚十倍于西医之门……此征诸社会之心理,中医之必宜提倡之理由三也。”“且就我国之现势论之,专重西医非有十万人不足以供全国之用……至速20年方能有成……此征诸我国之现势,中医之宜提倡之理由四也。”“神州医药,富于天产……每邑发销20万元,合全国甚得四万万元……此征诸财政之关系,中药必宜提倡之理由五也。”请愿书义正词严,言之有理,提出八条具体措施,即设立中国医药书编辑社,开设医院,开设中医补习学校,规定诊查手续及方案程式,删补丸散膏丹暨各种药品,设立医药藏书楼、药品陈列所,编辑医学报等。北洋政府国务院1914年1月16日作出“除厘定中医学校科程一节暂从缓议外,其余各节,应准分别筹办”的批复。这次请愿的初步胜利,为以后各地中医学校立案成功奠定基础。
上海是我国近代中医教育主要发祥地之一,1915年丁甘仁、夏应堂、谢观等人发起筹办上海中医专门学校,丁甘仁《为筹建上海中医专门学校呈大总统文》说:“教育为国家之基础,医学实民命之攸关。”该校于1917年正式招生上课,谢观首任校长,所聘教师曹颖甫、丁福保、陆渊雷、黄体仁、余听鸿等,均有名望。1917年在浙江省药业公司支持下,浙江中医专门学校创办于杭州;1919年张山雷又创办兰溪中医专门学校,这两校都是比较规范的中医学校,直至1937年7月抗日战争爆发停办。1919年山西中医改进研究会创办山西医学传习所,是山西正式举办医学教育的开始。1924年卢乃潼在广州创办广东中医药专门学校,延续至195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