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闸北区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直通式

第八节 上海市闸北区中医预防 保健服务直通式

一、主要做法

(1)区中医医院设立中医“治未病”中心,成为医院的一级科室,建立“治未病”专业技术队伍,并坚持防治结合、防治并重,执行预防保健服务规范。

(2)区中心医院、市北医院、北站医院3家二级综合性医院的中医科设立“治未病”门诊,提供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为一体的健康保障服务。

(3)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配备专(兼)职“治未病”预防保健协调指导员,把“治未病”工作列入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发生、传播以及防治慢性病工作内容中,并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和考核

(4)区妇幼保健所和区精神卫生中心配备专(兼)职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积极运用中医药知识与技术,提供儿童、妇女健康和精神卫生的中草药预防保健服务,并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妇幼和精神卫生工作进行管理和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指导。

(5)区内9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由主任领导的“治未病”工作小组,并设立“治未病”健康小屋或“治未病”服务点,全面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工作。

二、中医预防保健服务规范化

(一)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的人员配备要求

1.从事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工作人员范围

(1)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助理执业医师)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师。

(2)接受过系统的中医药知识与治未病技能培训,提供治未病服务的临床类别执业医师或临床类别全科医师。

(3)治未病门诊和治未病诊疗中心护理工作的护理人员。

(4)二级综合性医院、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精神卫生中心和区妇幼保健所的管理人员。

(5)社区公共卫生人员。

2.人员配备的配置原则

(1)区中医医院:①区中医医院人员的配备应当满足“治未病”服务功能的需要,包括中医执业医师、“治未病”服务职业技能人员、医技人员、中药师、护理人员、管理人员等。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专职医护人员8人,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为总人数的80%,大学以上学历的具备副主任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中医执业医师为治未病负责人。②形成了一支专业、学历、职称、年龄结构合理的治未病预防保健专业技术队伍,拥有一批中医理论功底深厚、临床业务能力突出的治未病预防保健专业带头人和技术骨干。③一名区级名中医作为治未病学科带头人。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①每个中医科均配备了1名能够熟练运用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技术的中医技术骨干,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一半以上的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②中医科业务负责人均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接受治未病相关知识培训合格者;③社区公共卫生人员和中医临床护士均接受过治未病中医药知识与技能训练,能运用治未病技术;④治未病工作的管理人员接受中医药政策和中医治未病相关知识培训。

(3)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配备了1名专(兼)职的治未病预防保健专业技术人员,以传染病、慢性病防治为目的,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为手段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条线业务指导和质量控制。

(4)区妇幼保健所配备了1名专(兼)职的治未病预防保健专业技术人员,利用现有掌握的儿童、妇女健康信息,针对儿童多发病、常见病以及体弱儿童开展中医“治未病”,对不同年龄妇女生理特点、常见病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并指导和质量控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妇幼保健工作。

(5)区精神卫生中心配备了1名专(兼)职的治未病预防保健专业技术人员,积极运用中医药知识与技术,提供精神疾病患者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并指导和质量控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精神卫生工作。

(二)建立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和监督管理制度

(1)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

1)区政府将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工作纳入区卫生计生委的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区卫生计生委将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工作纳入二级综合性医院、区中医医院、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精神卫生中心、区妇幼保健所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年度考核体系和指标。2011~2013年各中心均考核合格。

2)区卫生计生委对治未病预防保健工作突出单位个人予以表彰、表扬,并授予3家治未病预防保健工作室荣誉称号,以资鼓励。

3)建立区中医医院和区专业站所,对基层开展指导长效机制的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区中医医院、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妇幼保健所、区精神卫生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紧密协作。

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治未病规范化管理包括房屋规范、设置规范、服务行为和档案管理规范,做到咨询有登记、体质辨识有记录,治未病健康教育有专栏或专页,健康档案有记录,计算机有录入。

(2)通过对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工作检查、分析、评价、反馈等措施,持续改进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质量,提高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能力。

(3)建立由年终考核与日常动态质控相结合的考评机构,明确考核评价人员职责与权限,激励其行为,确保考评有效性。

(4)在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考评过程中选取量化和相对量化的指标、基本评价指标与辅助评价指标相结合的方式,使治未病服务工作的考核评价规范化和合理化。

(5)采取年度定期和不定期检查考评相结合的方式,统一对基层治未病工作进行考核与评价。年度评价时间分别为当年1月份和7月份。对年度考核评价结果全面总结,并在全区卫生系统通报,对存在问题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制订解决方案,限期整改。

(6)建立以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质量为主的综合绩效考核制度。具体考评方法:采取实地调查、查阅相关记录,对医院、专业站所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百分制评价。

(7)建立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信息系统,利用信息平台或局域网将治未病服务情况记录在居民健康档案,对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提供者(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全科医师)服务质量与居民接受度、满意度情况进行绩效考评。

(曹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