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史和遗传因素

1.家族史和遗传因素

乳腺癌有明显的家族易感性。有乳腺癌家族史的女性,其患乳腺癌的风险高出一般人群2~3倍,提示了遗传因素的作用。评估乳腺癌家族史导致的相对危险度,在以人群为基础的队列研究中得到了一致的结果。38项研究的Meta分析结果显示,一级亲属中患有乳腺癌的相对危险度是2.1,危险度随着患乳腺癌的亲属人数和诊断年龄的增加而增加。

与家族性乳腺癌关联最强的基因是BRCA-1和BRCA-2,这些基因的遗传性改变,会导致极高的乳腺癌和卵巢癌的相对危险度。研究显示,典型的遗传性乳腺癌病例比非家族遗传性病例发生的年龄更早,罹患两种以上的原发性癌症的危险度更高,多原发包括同类型多原发癌症(如双侧乳腺癌)或不同类型的多原发癌症(既患乳腺癌又患卵巢癌)。(https://www.daowen.com)

乳腺癌家族史亦与激素代谢和调节、DNA损伤和修复相关的低外显率基因相关。有证据表明,参与雌二醇生物合成基因多态性的基因,特别是CYP-19,与乳腺癌风险增高有关,但其影响程度与高外显率BRCA-1/BRCA-2和p53变异所导致的乳腺癌风险相比则要小得多。

研究还表明,乳腺/卵巢综合征、Li-Fraumeni综合征和肉瘤-乳腺癌综合征等,其癌倾向性常以常染色体显性遗传方式传递给下一代,并且不完全外显及外显程度与年龄有关。Thompson等研究结果表明在45~54岁组中,有卵巢癌家族史的一级亲属患乳腺癌的危险性为1.88(95%CI:1.11~1.39),表明卵巢癌家族史也是乳腺癌的危险因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