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疾病的转归
(一)康复
康复可分为完全康复和不完全康复,见表2-1。
表2-1 完全康复和不完全康复的比较

(二)死亡
死亡是指个体生命活动的终止,是生命的必然规律。医学上将死亡分为生理性死亡和病理性死亡两种。前者是由于机体各器官的自然老化所致,又称老死,但极为罕见,绝大多数属于病理性死亡。(https://www.daowen.com)
1.死亡过程 长期以来,一直把心跳、呼吸的永久性停止作为死亡的标志。传统的死亡概念认为死亡是一个渐进的发展过程。可分为三个阶段,即濒死期、临床死亡期、生物学死亡期。
(1)濒死期:又称临终状态,本期的重要特点是脑干以上的神经中枢处于深度抑制,而脑干以下的功能犹存,但由于失去上位中枢的控制而处于紊乱状态。主要表现为意识模糊或丧失,反应迟钝或减弱,呼吸和循环功能进行性下降等。
(2)临床死亡期:本期主要特点是延脑处于深度抑制和功能丧失状态,表现为各种反射消失,呼吸和心跳停止,但是组织器官仍在进行着微弱的代谢活动,如能采取紧急抢救措施,有可能复苏成功。
(3)生物学死亡期:本期是死亡过程的最后阶段。机体各重要器官的新陈代谢相继停止,并发生不可逆的功能和形态改变,机体变为尸体。尸体相继出现尸冷、尸僵、尸斑,最后尸体腐败分解。
2.脑死亡 是指全脑功能不可逆的永久性丧失以及机体作为一个整体功能的永久停止。判断脑死亡的标准如下:自主呼吸停止;不可逆性深昏迷;脑神经反射消失,瞳孔散大或固定;脑电波消失;脑血液循环完全停止。
脑死亡概念的提出在理论上和临床上都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判断死亡的时间和确定终止复苏抢救的界线。脑死亡后患者借助于人工呼吸等措施,在一定时间内仍可维持血液循环,是器官移植的良好供体。因此,脑死亡作为死亡的标准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对死者的尊重,但宣告脑死亡一定要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