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一、概述

(一)生产性毒物的来源与存在形态

1.生产性毒物的来源

(1)生产原料:如生产颜料、蓄电池使用的氧化铅;生产合成纤维、燃料使用的苯等。

(2)中间产品:如用苯和硝酸生产苯胺时,产生的硝基苯。

(3)成品:如农药厂生产的各种农药。

(4)辅助材料:如橡胶、印刷行业用作溶剂的苯和汽油。

(5)副产品及废弃物:如炼焦时产生的煤焦油、沥青,冶炼金属时产生的二氧化硫。

(6)夹杂物:如硫酸中混杂的砷等。

2.生产性毒物存在形态 毒物在生产过程中以多种形式出现,同一种化学物质在不同生产过程中呈现的形式也不同。生产性毒物在生产过程中常以气体、蒸气、粉尘、烟和雾的形态存在并污染空气。如氯化氢、氰化氢、二氧化硫、氯气等在常温下呈气态的物质是以气体形态污染空气的。一些沸点低的物质是以蒸气形态污染空气的,如喷漆作业中的苯、汽油、醋酸乙酯等。在喷洒农药时的药雾、喷漆时的漆雾、电镀时的铬酸雾、酸洗时的硫酸雾等,是以雾的形态污染空气的。

弄清楚生产性毒物以什么形态存在,对了解毒物进入人体的途径,制定预防控制措施,以及采集空气样品,测定毒物浓度都有重要意义。

(二)生产性毒物的接触机会

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可能接触到毒物的操作或生产环节主要有:原料的开采与提炼;材料的搬运与贮藏;材料加工及准备;成品处理与包装;生产中使用,如农业生产中喷洒杀虫剂。

(三)生产性毒物进入人体的途径

1.呼吸道 经呼吸道吸入是最常见最危险的途径。呈气体、蒸气、气溶胶等形态的毒物均可经呼吸道进入人体。经呼吸道吸收的毒物吸入肺泡后,很快能通过肺泡壁进入血液循环中,毒物随肺循环血液而流回心脏,然后不经过肝脏解毒,直接进入体循环而分布到全身各处。空气中的毒物浓度越高,粉尘状毒物粒子越小,毒物在体液中的溶解度越大,经呼吸道吸收的速度就越快。(https://www.daowen.com)

2.皮肤 在生产过程中,毒物经皮肤吸收而中毒者也较常见。某些毒物可通过完整的皮肤进入体内。皮肤吸收的毒物一般是通过表皮屏障到达真皮,进入血液循环的。脂溶性毒物可经皮肤直接吸收,如芳香族的氨基和硝基化合物、有机磷化合物、苯等。个别金属如汞也可经皮肤吸收。某些气态毒物,如氰化氢,浓度较高时也可经皮肤进入体内。皮肤有病损时,不能被完好皮肤吸收的毒物,这时也能大量被吸收。除毒物本身的化学特性外,毒物的浓度和黏稠度,与皮肤接触的面积、部位,及外界的气温、湿度等也会影响皮肤的吸收。

3.消化道 在生产环境中,单纯从消化道吸收而引起中毒的机会比较少见。往往是由于手被毒物污染后直接用污染的手拿食物吃,造成毒物随食物进入消化道。绝大部分由肠道吸收进入血循环的毒物,都将流经肝脏,一部分被解毒转化为无毒或毒性较小的物质,一部分随胆汁分泌到肠腔,随排泄物排出体外,其中少部分可被吸收。有的毒物如氰化氢,在口腔内即可被黏膜吸收。

(四)毒物在体内的过程

1.分布 毒物在吸收后,随血液循环(部分随淋巴)分布到全身,当在作用点达到一定浓度时,就可发生中毒。毒物在全身的分布情况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通过细胞膜的能力及与体内各组织的亲和力。有的通过细胞膜的能力强,分布可能相对均匀,有的通过能力差,分布则有局限性。开始毒物往往分布于血液充足或易透过细胞膜的组织或器官,以后缓慢地重新分布于血循环较差的部位,如铅吸收进入血流后很快在血浆及红细胞之间取得平衡。

2.生物转化 毒物吸收后受到体内生化过程的作用,其化学结构发生一定改变,称为毒物的生物转化。其结果可使毒性降低(解毒作用)或增加。大多数有机毒物在体内的代谢转化反应可归结为氧化、还原、水解及结合。

3.排出 排出的途径有多种,其中肾脏是最主要的一个途径,但是其他途径对排出一些特殊的化合物也是非常重要的,如肺排出有毒气体及蒸气,肝及胆道排出DDT和铅、锰等金属,机体各种分泌腺似乎都能排泄毒物。

4.蓄积 毒物或其代谢产物在接触间隔期内,如不能完全排出,则可在体内逐渐积累,此种现象称为毒物的蓄积。毒物的蓄积作用是引起慢性中毒的物质基础。如有机汞化合物蓄积于脑组织,可引起中枢神经系统损害;如铅蓄积于骨骼内。

(五)影响毒物对机体毒作用的因素

1.毒物本身的特性 毒物本身的化学结构对决定毒物的毒性大小和毒性作用特点有很大影响。如有机化合物中的氢原子,被卤族元素取代,其毒性增强,取代的越多,毒性也就越大。无机化合物随着分子量的增加,其毒性也增强。毒物的物理特性如溶解度、分散度、挥发度等与毒物的毒性有密切的关系。如氧化铅分散度大,又易溶于血清,故较其他铅化物毒性大。乙二醇、氟乙酸胺毒性大但不易挥发,不易经呼吸道及皮肤吸入,但经消化道进入机体,可迅速引起中毒。

2.毒物的浓度、剂量与接触时间 毒物的毒性作用与其剂量密切相关,空气中毒物浓度高、接触时间长,则进入体内的剂量大,发生中毒的几率高。因此,降低生产环境中毒物浓度,缩短接触时间,减少毒物进入体内的剂量是预防职业中毒的重要环节。

3.毒物的联合作用 生产环境中常同时存在多种毒物,两种或两种以上毒物对机体的相互作用称为联合作用。应用国家标准对生产环境进行卫生学评价时,必须考虑毒物的相加及相乘作用。此外,还应注意到生产性毒物与生活性毒物的联合作用,如酒精可增加苯胺、硝基苯的毒性作用。

4.生产环境和劳动强度 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中毒物的毒性作用比在常温条件下大,如高温环境可增强氯酚的毒害作用,亦可增加皮肤对硫磷的吸收。紫外线、噪声和振动可增加某些毒物的毒害作用。体力劳动强度大时,机体的呼吸、循环加快,可加速毒物的吸收;重体力劳动时,机体耗氧量增加,使机体对导致缺氧的毒物更为敏感。

5.个体状态 接触同一剂量的毒物,不同的个体可出现迥然不同的反应。造成这种差别的因素很多,如健康状况、年龄、性别、生理变化、营养和免疫状况等。肝、肾疾病患者,由于其解毒、排泄功能受损,易发生中毒;未成年人,由于各器官系统的发育及功能不够成熟,对某些毒物的敏感性可能增高;在怀孕期,铅、汞等毒物可由母体进入胎儿体内,影响胎儿的正常发育或导致流产、早产;免疫功能降低或营养不良,对某些毒物的抵抗能力减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