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铁路运输
在国际货物运输中,铁路运输(rail transport)是一种仅次于海洋运输的主要运输方式,海洋运输的进出口货物也大多是靠铁路运输进行货物的集中和分散的。
铁路运输一般不受气候条件的影响,可保障全年的正常运输,并且具有运量较大、运输速度较快、运途风险较小并有高度的连续性等特点。此外,收发货人可在就近的车站托运和提货,办理货运的手续也比海洋运输简单。因此,在国际货运总量中,铁路货运量仅次于海洋货运量。
(一)国内铁路货物运输
凡是进出口货物在口岸和国内各地之间的铁路运输以及进出口货物在国内各地之间的铁路运输,均属于国内铁路货物运输。
我国对外贸易货物在国内的调拨和集散,有很多需要通过铁路运输,如出口货物经由铁路运往港口装船,或进口货物卸船后从港口经由铁路运至内地。我国香港地区的铁路货物运输,区别于国际联运,也区别于一般的国内运输,是一种独特的运输方式,包括大陆段和港段。由内地省市供应港、澳地区的货物,以及通过港、澳地区进口的货物,即通过广九铁路将货物运至深圳北站办理出口交接手续,或从深圳北站接收进口货物,然后通过广九铁路运往内地。这种运输当然也属于国内铁路运输。不过,它同一般通过铁路向港口集中或从港口疏运对外贸易货物的运输仍有所区别。我方在深圳北站设有外贸机构,它直接与香港代办外贸收发货机构办理货物的交接等事项。例如,我出口货物由发货人按《国内铁路货物运送规程》的规定,从始发站托运至深圳北站后,先由我方设在深圳北站的外贸机构办理接货(但不卸车),然后再由香港代办外贸收发货的机构,向香港铁路当局办理托运和支付运费等手续。为了灵活运用各种运输方式和便于根据车船情况安排出运,我方向港、澳地区输出大宗货物时,在买卖合同装运条款中,应争取加注“海运或陆运可由卖方选择”字样。(https://www.daowen.com)
(二)国际铁路货物运输
凡是使用一份统一的国际联运票据,由铁路负责经过两国或两国以上铁路的全程运送,并且由一国铁路向另一国铁路移交货物时不需发货人和收货人参加的,称为国际铁路货物联运。
采用国际铁路货物联运,有关当事国事先必须有书面的约定。欧洲国家的铁路联运工作开始较早,许多欧洲国家先后参加了《国际铁路货物运送公约》(简称《国际货约》)。从1951年4月1日起,我国参加了《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简称《国际货协》),开办了国际铁路联运。接着,朝鲜、蒙古和越南也参加了国际铁路联运。目前,我国对朝鲜、蒙古和俄罗斯等有铁路相通连的国家的许多出口货物,都是采用国际铁路联运的方式运送的。
根据《国际货协》的规定,凡是缔约国之间或缔约国与非缔约国之间的进出口货物,只要从发货国家的始发站办妥托运手续,使用一份统一的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单,即可由铁路负责全程运输,将货物运至收货国家的终点站。而且,在不同国家的铁路之间交接货物时,无须发货人和收货人到现场。在运送全程中的一切业务及行政手续(如在国境交接站的换装、交接和转发手续等),概由有关铁路负责办理,发货人或收货人自己无须在国境交接站设立机构来办理交接转运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