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函的含义与性质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一、银行保函的含义与性质

(一)银行保函的含义

银行保函(banker's letter of guarantee)是银行根据申请人的请求,向受益人开立的一种书面保证文件。担保申请人如未对受益人履行某项义务,则由银行作为担保人承担保证书中所规定的付款责任。

银行保函属于银行信用,是一种银行担保凭证,它被广泛地应用于国际贸易中,并在国际结算中占有重要地位。在保函项下,按索偿条件划分,它通常可分为以下两种:

1.有条件保函

有条件保函(conditional L/G)是指担保人向受益人付款是有条件的,只有在符合保函规定的条件下,担保人才予以付款。可见,有条件保函的担保人承担的是第二性的、附属的付款责任。

2.见索即付保函

国际商会《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国际商会第458 号出版物)规定:见索即付保函(demand guarantees)是指“由银行、保险公司或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出具的书面保证,在提交符合保函条款的索赔书时,承担付款责任的承诺文件”。据此,见索即付保函的担保人承担的是第一性的、直接的付款责任。所以,这种保函又称无条件保函(unconditional L/G)。银行保函大多属于见索即付保函。(https://www.daowen.com)

(二)保函的性质

1.开立保函的目的是为了提供信用担保

申请人申请开立保函后,万一自己未能履约,最终还是要支付赔款,因此,开立保函能促使申请人履行基础合同。而对于担保行来说,是出于对申请人履约能力的信任才出具保函的,因银行开立保函的目的不是为了赔款,而是为了提供信用保证,解决交易双方互不信任的问题,使合同可以顺利实施。

2.保函独立于基础合同

保函虽源于一定的商业合约,但一经出具,其本身的效力却不依附于基础合同而独立存在,基础合同的消亡并不意味着保函也随之自动失效。

3.由于保函对单据的要求比较简单,所以在保函的情况下更易发生欺诈行为

为此,《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中明确规定,该规则“并不影响国家法律有关欺诈、滥用权力和对保函不公平索偿的原则和规定”,并规定受益人在提交的索偿要求中应说明申请人在哪一方面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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