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理当事人及业务流程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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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理当事人及业务流程
1.国际保理的基本当事人
(1)出口商;
(2)出口保理商(export factor)或出口保理公司(在出口地);
(3)进口商;
(4)进口保理商(import factor)或进口保理公司(在进口地)。(https://www.daowen.com)
保理商一般都隶属于办理贸易结算业务的商业银行。保理商仅承担出口商的财务风险。如果进口商并非因财务方面的原因而拒付,而是因为货物品质、数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而拒付,保理商将不予担保,对超过信用额度的部分也不予担保。
2.国际保理的业务流程(见图7-8)

图7-8 国际保理业务流程
①出口商向本地保理商申请叙作保理业务,通知进口商的名址、申请(进口商)的信用额度;②出口保理商传递申请给进口保理商;③进口保理商资信调查,并初步核定信用额度,通知出口保理商,由出口保理商向出口商通知信用额度、提出报价;④出口商与出口保理商正式签订《出口保理协议》后,与进口商正式签约发货,寄正本单据(提单、发票、保险单、原产地证明等);⑤出口商将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出口保理商:发票等有关单据副本、《债权转让通知书》《出口保理融资申请书》提交给出口保理商;⑥出口保理商按《出口保理协议》向出口商提供发票金额80%的融资;⑦出口保理商将债权再转让给进口保理商,发票及单据的详细内容通过EDI-Factoring 系统通知进口保理商;⑧进口保理商在规定时间按商业惯例向进口商收款,进口商到期付款;⑨货款转交;⑩扣除预付款、服务费或贴息后付余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