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案例分析题
1.上海A公司欲向美国B公司出口服装一批,于2012年6月10日向B公司发盘,限6月30日复到上海有效。6月20日A 外贸公司接到总公司通知,该服装价格从6月20日起提价20%,于是,A公司立即告知B公司6月10日发盘无效。6月22日B公司来电表示:“我方无条件接受6月10日发盘的条件。”请问:A公司6月10日的发盘仍有效吗?为什么?
2.我方于周一上午10 点以电传方式向英商发盘,公司原定价格为每单位2000 英镑CIF 伦敦。由于经办人员失误,错报为每单位2000 美元CIF 伦敦。(https://www.daowen.com)
请问:如果当天下午2 点发现问题,则如何处理?如第二天上午9 点发现问题,而客户已发接受通知,则如何处理?请按照《公约》的规定进行解释。(注:发盘传至对方需10 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