忌用字樣
2026年07月27日
忌用字樣
詩内不得用哲匠、朗鑑及杏苑等字擡頭。
擡頭不可用王字,(王朝、王業等類。)不可用吾君、我皇等字,不可用廟號、睿字。擡頭處不可用肇、興、景、顯、永、福、昭、孝、景、泰、裕、慕等字,全卷内肇、興、景、顯字下不可接用祖字,永、福、昭、孝、景、泰、裕、昌、慕字下不可接用陵字,福字下不可接用臨字。(前代帝王陵號同此者,策内不得以某陵稱。明鍾惺,史稱竟陵人,策内不得仍用明代縣名,以竟作景。)四海、六合、宇宙、滄溟、華夏、基業等字上不得用震驚字。清字下不可用絶、晏等字。謄真須用正字,不得寫卦畫篆字,(如乾作
、木作
之類。)不得寫古字,(如春作
,秋作龝之類。)不得寫譌字,(如堂廉作堂簾,商搉作商確之類。)不得寫省俗字,(如聖作圣,賢作
之類。)不得寫杜撰字。(如磨勘條例所載,催作慛之類。)寫經書題目不得用後世字,(如問陳不作問陣,弦歌不作絃歌之類。)不得互易原文古今字。(如《詩》、《論語》之「莫春」與《孟子》「朝暮」、「昏暮」異,《禮》之「樂縣」與《孟子》「倒懸」異,《易》之「引伸」與《孟子》「屈信」異。又《論語》之「侗而不愿」與「鄉原」異,《孟子》「蹠之徒也」與「抑亦盜跖之所樹與」異,又《孟子》之「由反手也王由足用爲善無或乎王之不智也」與諸經用猶字惑字者異。及《易》、《書》、《詩》之唯、惟、維,不得互易之類。)(https://www.daowen.com)
詩語貴典雅,不得用鄙俚村俗等字句;又貴莊重,不得用僧尼婦女及近於禪語機鋒、詩歌詞曲中尖巧等字句。
[附録](編者按:己未初刻本今僅存卷首《詩學入門》部分。《試帖分體》部分共十九卷,其目録每卷均有詩學性質的按語。現據壬戌本録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