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的影响分析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3.人工智能的影响分析

面对科技界一股前所未有的人工智能大潮,2016年2月,致力于“降低人类面临的现存风险”的生命未来研究所的数百名顶尖科学家在一封呼吁“科技界在推动人工智能发展的同时,彻底审视人工智能的发展对人类社会产生怎样的影响”的公开信中签名。面对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可能带来的人工智能风险,霍金在英国《独立报》上撰文,“成功研发人工智能,将成为人类历史上犯的最大错误。不幸的是,这也可能是最后一个错误。”特斯拉CEO马斯克在Twitter上发过一条状态:“Bostrom撰写的《超级智能》一书值得一读,我们必须对人工智能超级谨慎,它的潜力可能比核弹还危险。”从当前人工智能发展水平来看,这些科学家的言论有些危言耸听,在看得见的未来人工智能的整体水平还难以超越人类智能,还不足以威胁人类生存。然而,其社会影响应得到高度重视,我们看得见的人工智能风险已经悄然发生,其中包括失业风险、隐私安全风险、技术依赖风险等。正如中国科学院院士谭铁牛所说:“以AlphGo为代表的人工智能产品的突出表现,提高了人们对人工智能技术的期望值,但在当前的热潮下,首先应当保持警惕的心态。”[20]

金地毯大数据中心近日发布权威人工智能产业报告指出,人工智能是未来制造业创新的核心技术之一。今后人工智能将抢占大部分运输业、客运业、销售业、服务业和公关行业等诸多部门的岗位。以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的东莞为例,统计数据显示东莞已有6成工业企业陆续开展“机器换人”。但是随着现代较低层次的人工智能在很多工厂里的大量采用,让很多蓝领工人和下层白领工人面临着失去工作岗位的风险。在2016年中国深圳IT领袖峰会上李开复就表示,未来10年AI会改变每一个产业,而且50%的工作都会被AI取代掉。面对人工智能这个“就业杀手”,社会上将有一大半人处于待业状态,那么是否会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呢?对于中国目前发展状况来看,绝大部分人都没有工作,这种状态会扩大贫富差距,加剧社会不平等,将使社会变得非常不稳定。

生活中随着智能机器的增加,人工智能接触个人隐私的机会越来越多,隐私安全成了一项难题。由人工智能专家吴恩达博士带领研发的百度大脑,可以完成海量数据的挖掘。数据挖掘的背后是海量大数据,可是当人工智能系统从监控摄像头、电话线路、电脑浏览器和电子邮件中收集数据时,如何保证我们的隐私不被侵犯呢?日前,百度宣布全面向合作伙伴开放“百度深度学习平台”和“百度大脑开放平台”,其他相关企业的人工智能知识系统平台也会相继开放,这样,可以让更多行业享受相关资源。然而,受背后巨大的商业利益的驱动,“深度学习”“百度大脑”如果被部分利益熏心的人滥用时,我们就将面临隐私被曝光的风险。我们的人身权利如何才能得到保障呢?

计算机科学家艾伦·凯曾提出过警告,打造智能“助手”或许会重蹈古罗马人的覆辙,古罗马人让希腊奴隶替自己思考,结果主人们失去了独立思考的能力。今天,对于人工智能的依赖已经发生在我们身边,长期使用智能工具使人们患上严重的“依赖症”,过渡沉湎于“屏幕”不能自拔,甚至个人行动参考和价值取向都要去“屏幕”寻求依据,这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催生人们的惰性,蚕食人们主动思考的能力,甚至会造成孤独自闭的社会性格,人工智能会让我们患上更严重的“技术依赖综合症”。智能手机就是最好的例子,尤其是从百度的语音识别应用来看,汉字输入的繁琐性让更多用户选择了语音输入,从百度公司公布的数据中,目前在语言搜索用户中00与90后占据50%,以前年轻人是机打字代替手写,现在连机打字都开始退化了。

谭铁牛院士说过,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凡事皆要有度,既要切中要害,又要点到为止,对待人工智能也是如此。因此,规避人工智能风险,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把人工智能的社会学研究提上议事日程是我们把握好度的开端。

案例评析

Ray Kurweil曾将人类对待技术的态度分三个阶段:首先是敬畏并惊叹于其克服衰老问题的潜能;然后是恐惧新技术可能带来的危害;最后是精心设计一条既能实现好,又能控制危险的科技发展路线。如今我们已经认识到了人工智能风险并为此感到恐惧,我们必须精心设计一种发展路线,既能实现好处,又能规避人工智能风险。

人工智能风险是技术发展过程中的不安全性,是以潜在的可能方式存在的,在特定条件下才会实际发生的技术灾害。这就表明,人工智能风险是可以避免和有效控制的。同时人作为技术活动的主体,有能力通过自身利益的协调来驾驭技术,引导技术朝着有利于人类长远和根本的利益方向健康发展。因为人工智能的巨大的潜力,所以我们有必要在研究如何利用其好处的同时,避免可能的陷阱,规避可能的风险。虽然现在人工智能还不足以威胁我们的生存,然而其日益显现的社会影响必须得到高度重视,其社会学研究必须提上日程。用马克思“人的技术化”思想指导人工智能实践活动,将能更有效地规避其风险。基于马克思“人的技术化”思想,人工智能风险的规避一方面取决于树立正确的科学观;另一方面也取决于人性的提升与人人共享科技成果的和谐制度的创建。

1.辩证看待技术,强化人工智能技术监管

从历史角度来看,技术只是生产工具,人工智能的工具角色表明,它可以大大延伸人的能力,解放人的体力和一部分简单的脑力,成为人类很好的“帮手”,然而人工智能技术可能造成的大批失业、隐私安全堪忧、技术依赖严重等现象也将摆在我们面前。我们应用人工智能技术造就了经济发展,但人工智能和经济发展反过来又造成了我们的恐慌,给人类带来威胁。即使如此,我们也不能为保障就业率、隐私安全、精神独立而选择让人工智能技术止步不前。规避人工智能风险的目标不是要放弃人工智能,而是要解决如何合理地、善意地开发和使用人工智能问题。纳特曾说过,“如果我们能从报复效应中接受教训,就不会去否定技术,而是将改进技术。”[21]必须明确人工智能技术最终是为人类的生存与发展谋福利,它的不断发展与完善,是人类减弱、消除技术风险,走向更加自由与解放的动力与关键。对于失业风险来说,从整个社会历史发展过程的事实证明,任何提高劳动效率的措施,最后都会使社会总的劳动岗位增加了,而不是减少了,人工智能技术最终创造的职位总比破坏的要多。比如说,今天的程序员在过去工业时代从来都是不存在的,而未来也可能会出现一批专门驾驭人工智能技术的人,虽然目前看来,这种人才还处于高精尖的阶段,但随着人工智能的普及,这种情况在未来可能会越来越多。对于隐私安全来说,黑客也许可以让我们的PC端变成一枚肉鸡,但我们可以用更高级的数据加密技术来巩固防火墙,漏洞扫描技术进行查漏补缺。人工智能相关的技术运用可能会成为攻击手段,但是反过来说,这些新技术也可能作为新的防御手段。对于技术依赖来说,我们可以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完善数据系统,开发益智类软件,让人们在享受便利时开发自身智力潜能。

虽然新技术的开发与与应用有利于降低现有的人工智能风险,然而要防患于未然,我们还必须对各类新的人工智能技术系统的研发与应用进行监控和管理。

第一,要加强技术开发立法,由于研发的新的人工智能技术也可能构成对未来社会的威胁,所以我们必须运用法律手段采取规范惩戒措施,明确人工智能技术研发主体的义务,严控禁用领域。依据法律规定,严厉惩罚依靠技术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

第二,建立完善技术风险评估机制。在政府主导下,公众广泛参与系统识别、分析和评价技术对社会的有益及有害的后果。在新技术构思、设计、生产及扩散的每一环节,各种主体都可以在政策或法律规范下参与技术建构,从而可以使新技术在各种反馈中得到改进。(https://www.daowen.com)

第三,建立技术灾害赔偿基金。由于人类自身能力的有限,新的人工智能技术又有不可预见性。因此政府可以依据规定,强制提取技术负效应保险金,筹集设立救济补偿机制。一旦人工智能风险转化为技术灾害,就可启动资金来救济补偿给有关遭受损失的当事人。

2.合理需求,完善人性

技术是人的本质属性,人既是人工智能技术的设计者和建构者,又是操纵者和构成单元。当今人类面临人工智能风险的危机,一部分原因就在于人类丧失理智与良知的畸形发展,根源就是人性的扭曲。人既是诱发人工智能风险的主体根源,也是规避风险的主体动力之源。人既然可以创造技术,就应该引导技术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顾险峰教授就曾说过,“相信人类的理性力量会发展出相应的制衡机制,来引导人工智能的发展。”因此,合理需求,完善人性有助于规避人工智能风险,这才是治本之道。首先,必须促进人的合理需求。人的需要是促进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根本动力,然而贪得无厌、纵欲过度又会诱发风险。规避人工智能风险实际上也是我们同自己的贪婪进行的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人类不应该制造他们所能制造的每一种技术产品,而只应该制造那些或是对他们的同胞或是对他们自己必不可少的技术产品。”[22]人工智能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必须以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承载能力为限。其次,要通过德行教化,完善人性。我国自古以来就有用伦理道德控制技术应用的文化传统,即“以道驭术”,如墨家侧重工匠自身的品德修养。历史告诉我们超前的道德教化有助于人性的提升与完善,它的惩恶扬善功能有助于引导人们规避人工智能风险。应开发和推广绿色人工智能技术,把有利于规避人工智能风险的价值观念、行为规范,凝练和概括为简洁的道德准则,并加以宣传和推广,以规范和引导人们的人工智能技术活动。开发和推广绿色人工智能要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就技术研发主体而言,从人工智能风险的形成角度看,工程技术研发人员承担着技术系统的设计、建构和操控重任,对于规避人工智能风险负有直接责任,工程技术人员应充分对所研发技术进行评估,预先明确其价值正负善恶,考虑其经济、伦理道德等各方面的影响,并进行清晰说明,杜绝为经济利益罔顾人工智能风险的行为。

第二,就技术管理主体而言,不能盲目遵循商业的“需求导向”,一味追求产品销量而夸大其词,应如实描述产品性能与利弊。

第三,就技术应用主体而言,明确自身实际需求,与技术保持适当距离,注意培养自己独立工作的技能,杜绝自身的劳动和精神都依赖于机器甚至成瘾的现象。社会大众是众多人工智能技术产品的使用者,他们的日常行为直接或间接地与多种技术体系相关涉,应及时加强社会大众的应用技术的道德准则教育,以便规范他们的选择和使用技术的行为。

此外,在全球科技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人工智能技术日新月异,这就要求我们“一方面要注重新道德规范的提炼,另一方面又要提倡新的道德准则,以便及时规范人们的技术行为。”[23]追求高技术与高人性的平衡。

3.构建新型人与人的关系,保障人人共享科技成果的和谐社会

发达的人工智能技术并不必然为人类创造出一个和平、幸福、和谐的社会,但落后的社会制度必然是导致人工智能风险的文化土壤,因而先进文明的新型社会形态的建立,将为规避人工智能风险提供根本保障。马克思曾深刻地揭示一个事实,即科技负效应的根源并不在于科技本身,而在于科技的资本主义应用。根据马克思的观点要规避科技负效应,就必须通过社会变革的途径,建构更为先进的社会制度。科学技术的社会影响取决于特定的历史条件,取决于人与人的关系。人工智能风险作为一种科技负效应,产生的原因也取决于一定的生产关系,取决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十三五”规划中提出,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做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24]因此,要规避人工智能风险,使科技进步符合人性需求,就必须构建新型的人与人的关系,共享科技发展成果。

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说过,“如果我们热心于发展我国的高科技产业,就首先应当热心于落实各项改革措施,建立起有利于高新技术以及相关产业发展的经济和社会制度。”[25]因此我们要构建和谐社会群体关系,协调各方利益,共享科技发展成果,建立合理的社会秩序,使善、公正和自由成为支配包括技术在内的人类历史发展的力量。我们就要做到以下两个点。

第一,坚持以人为本。在人工智能活动中,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人工智能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提高群众知识素养,科普人工智能技术,让全体人民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把共同建设、共同享有贯穿于科技事业全过程。

第二,恰当调节各种关系。在人工智能技术活动中,贯彻落实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构建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经济社会之间、人与自然之间、国内与国外之间的和谐关系,让人才、技术、资本等要素流通更加顺畅、配置更加优化;建立常态化的技术咨询制度,引导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规避技术性失业风险。开展人工智能活动,既考虑到个体,也考虑到了集体,既考虑到现在,也考虑到未来,在追求效率的同时更要关注公平。让技术理性与人文理性、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协调发展,尊重他人隐私,使科技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未来的人工智能发展必将产生新的重大飞跃,以马克思主义为武装理论的共产党人必须敏锐地把握这个客观趋势,始终注意把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同掌握、运用和发展人工智能紧密地结合起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通过技术批判、道德评价或法律监督,建设好保障人人共享科技发展成果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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