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的分类:实际事实和理论事实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1.事实的分类:实际事实和理论事实

“事实”一词源自拉丁文,原意为something done(已成之事)、deed(事情)或action(行动)。从17世纪开始,事实被说成是在客观世界中以某种方式相关联的一组对象,它们可以用命题或判断来陈述,事实的组成部分是事物和性质或者关系。事物被命名而不是被断定,而事实是被断定而不是被命名。事实必须用语句而不是用单个的词来表达。事实是命题的对象并决定命题的真假。

事实作为科学的依据,在科学中的重要地位是毋庸置疑的和无可争辩的。马克·吐温指明:“关于科学有许多迷人的东西。人们从微不足道的事实的投入获取大批的猜想利润。”任鸿隽充分认识到事实在科学中的意义,他在谈到科学知识和科学精神时特别强调:

近人有谓科学之异于他学者,一则为事实之学,一则为言说之学,此可谓片言居要矣。故真具科学精神者,未有不崇尚事实者也。近世学者分智识为正负两种,凡智识之有价值者,皆属于正者也。凡智识之正者,皆根于事实者也。(https://www.daowen.com)

关于事实的分类,迪昂提出了两分法——实际事实(具体事实)和理论事实。彭加勒所谓的未加工的(赤裸裸的)事实和科学事实正好与之相应。彭加勒在批驳他的同胞勒卢阿时,就未加工的事实和科学事实发表了诸多议论,并以日食作为案例剖析这个问题。这里有四个层次:①乡下佬说,天变暗了;②天文学家说,日食发生在九时;③天文学家又说,日食发生在根据牛顿定律制定的表格所推算的时间内;④伽利略最后说,日食是地球绕太阳旋转的结果。未加工的事实和科学事实之间的界限在哪里呢?若读勒卢阿先生的论文,人们会相信这个界限在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之间,但是从第二阶段到第三阶段存在较大的间隔,第三阶段和第四阶段的间隔更大。其实,第二阶段还可以细分,并用(2a)和(2b)代替(2)。也就是说:(2)我说,日食发生在九时。(2a)当我的钟表指向九时,日食发生了。(2b)我的钟表慢十分钟,日食发生在九时十分。这还不是全部:第一阶段也应当细分,而且这两个细分的阶段之间并非最小的间隔;一个目睹日食的人感觉到昏暗的印象,这种印象又促使他作出天空变暗了的断言,必须把印象和断言区别开来。在某种意义上,只有第一个事实才是真正的未加工的事实,而第二种事实已经是一种科学事实。现在我们的等级已有6个阶段,尽管没有理由止于这个数目,但是我们将在这里停下来。在6个阶段中的第一阶段,事实还是完全未加工的,也可以说是单独的,它与所有其他可能的事实完全不同。从第二阶段起,情况已经不再相同了。事实的表述总是要与无数其他事实相配合。只要语言介入其中,我就能按我的要求,仅用有限数目的词汇表达我的印象所包含的无限数目的细微差别。彭加勒还列举了两个科学实验中的例子加以说明。在借助可动的反射镜观察电流计的偏转时,反射镜把明亮的影像或光点投射到刻度尺上。未加工的事实是,我看到光点移到刻度尺上;而科学事实则是,电流通过回路。另一个例子是矫正实验的偶然误差和系统误差:最初得到的事实是未加工的事实,而科学事实则是在完成矫正后的最终结果。“科学事实只不过是翻译成方便语言的未加工的事实而已”“每一个科学事实都是由许多未加工的事实形成的”。总之,既没有无科学事实的科学,也没有无经加工事实的科学事实,因为科学事实只不过是未加工事实的翻译而已。

彭加勒和迪昂之后的科学家和哲学家,在事实的分类上大都持有相近的看法。例如,伊利英和卡林金就把赤裸裸的经验事实和自然科学的事实加以对照:事实并非必然地是包含观察资料的经验陈述,从认识论上讲,事实可以从属于经验知识的陈述,也可以从属于理论知识的陈述,如果理论知识的真理性被确定地建立起来的话。尤其是,事实是在知识体系中起确定作用并具有确定功能的成分。夸大事实在定义理论领域、证明它的命题、建立理论模型的经验意义等等中的认知作用是困难的。自然科学的事实是与赤裸裸的经验事实——这是在具体条件下的真实现象——相对的集合。赤裸裸的经验事实是由感官记录的,并认为是未被主观地诠释和转化的客观事件。也许正是基于这种共认,卡西尔才给科学事实下了这么一个定义:所谓的“科学事实”是什么意思呢?显而易见,这样的事实并不是在偶然的观察或仅仅在感性材料的收集下所给予的。科学事实总是含有理论的成分,亦即符号的成分。那些曾经改变了科学史整个进程的科学事实,如果不是绝大多数,至少也是很大的数量,都是在它们成为可观察的事实以前就已经是假设的事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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