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的等级与逻辑
事实是有等级的,在科学中尤其如此,这就牵涉到事实的选择问题。弗兰西斯·培根列举了拥有优先权的27种事例,其中有的是有关知识的部分,有的是有关动作的部分,亦有的是兼而有之。说到有关知识的部分,有的是帮助感官的,有的是帮助理解力的。在帮助理解力方面,有的是促进关于法式的排除法过程,有的是提高理解力并把它指引到类别和共同性质上去,有的是当理解力被带到岔路时能把它纠正过来,有的是防护理解力免其入于错误的法式和原因。培根的罗列面面俱到,不无启发意义,但是论说却明显失之简略,尤其是没有与科学密切结合起来加以探讨。
在事实的选择问题上,彭加勒可谓只眼别具。他说,科学家相信,事实有等级可寻,在它们之中必须作出明智的选择。“假如没有能够在事实中选择、分辨在那些事实背后隐藏某种东西以及识别什么正在隐藏着的精神,假如没有在未加工的事实下察觉事实精髓的精神,事实也许是毫无成果的。”这是因为,“我们不可能了解所有的事实,因而必须选择那些值得了解的事实。在托尔斯泰看来,科学家随意地做出这种选择,而不是以实际应用为目的而做出合理性的选择。相反,科学家却认为,某些事实比另外一些事实更有趣,因为它们使未完成的和谐完备起来,或者因为它们使人们预见到大量的其他事实。要是科学家错了,要是他们隐含假定的事实的这种等级制度只不过是痴心妄想,那么就不会有为科学而科学,从而也就不会有科学。就我而言,我相信他们是对的”。
怎样在事实中具体地作出明智的选择呢?彭加勒这样告诉我们:最有趣的事实就是可以多次运用的事实;这些是具有一再复现的机会的事实。哪些事实是很可能复现的事实呢?它们首先是简单的事实。我们应该偏爱似乎是简单的事实,而不选择那些我们肉眼辨认出不相似要素的事实。但是,简单的事实在哪里呢?科学家在两种极端情形下寻求它,其一是无穷大,其二是无穷小。他进而认为,简单的事实即是美的事实,而事实选择的简单性标准实际上也是美学标准:(https://www.daowen.com)
正因为简单是美的,正因为宏伟是美的,所以我们宁可寻求简单的事实、崇高的事实;我们时而乐于追寻星球的宏伟路线;我们时而乐于用显微镜观察极其微小的东西,这也是一种宏伟;我们乐于在地质时代寻找过去的遗迹,它之所以吸引人,是因为它年代久远。
彭加勒特别提醒人们注意:以规则的事实开始是合适的;但是,当规则牢固建立之后,与它完全一致的事实不久以后就没有意义了,因为它们不能再告诉人们新东西。于是,正是例外变得重要起来。我们不去寻求相似;我们尤其要全力找出差别,在差别中我们首先应选择受强调的东西,这不仅因为它们最为引人注目,而且因为它们最富有启发性。他还把事实具有的简单、美以及预见、同化、秩序化的能力与思维经济联系起来:事实的重要性用它产生的效益来衡量,也就是说,用它容许我们节省的思维数量来衡量。在物理学中,具有最大效益的事实是进入十分普遍的定律中的事实,由于这些事实能够使我们根据定律预见大量的其他事实,在数学中情况正是如此。新事实不仅仅因其自身而珍贵,而且唯有它才能使它所结合的一切旧事实具有价值。唯一值得我们注意的事实是那些把秩序引入到复杂性中去的事实,从而是使心智可以理解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