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工艺设计要求

4.工艺设计要求

(1)材料要求。

①水泥。选用P.O 32.5级水泥,水泥终凝时间应大于6 h。不得使用早强、快凝型水泥。

②片(块)石。

a.石料强韧、密实、坚固与耐久,质地适当细致,色泽均匀,无风化剥落、裂纹及结构缺陷。

b.片石的厚度不应小于150 mm,用作镶面的片石,要选用表面较平整、尺寸较大的,并且稍加修整。

c.块石为大致方正,上下面大致平行,表面凹陷深度不得大于20 mm;石料厚度200~300 mm,石料宽度及长度应分别为石料厚度的1~1.5倍和1.5~3倍。

③砂的要求。砂采用中砂或者是细砂,砂的最大粒径不得超过5 mm。

④水。水要洁净,不含有害杂质,水须经过化验合格方能使用。

(2)坡面防护结构选择。

防护类型选择,应综合考虑工程地质、水文、边坡高度、环境条件、施工条件和工期等因素影响,一般采取植物防护、骨架植物防护、圬工防护及封面、捶面等防护形式,对于路基稳定性不足或存在不良地质因素的路段,需要边坡防护与支挡综合设置。

(3)外形及设计要求。

①保护路基的整体稳定性并与自然环境相结合。

②路基土石方工程成型一段防护一段,防止坡面受雨水冲刷、风化而造成坍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