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复制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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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复制
可以在指定方向上按指定距离复制对象,并可以多次复制对象。在功能区“默认”选项卡的“修改”面板中单击“复制”按钮
,以及选择要复制的对象并按<Enter>键后,命令窗口中出现“指定基点或[位移(D)/模式(O)/多个(M)]<位移>:”的提示信息。该提示信息中的各操作指令功能用途说明如下。
·“指定基点”:使用由基点及后跟的第二点指定的距离和方向复制对象。指定的两点定义一个矢量,指示复制的对象移动的距离和方向。
·“位移”:使用坐标指定相对距离和方向。
·“模式”:控制是否自动重复此“复制”命令。选择该提示选项后,出现“输入复制模式选项[单个(S)/多个(M)]<多个>:”的提示信息,从中选择“单个”选项或“多个”选项。
·“多个”:用于替代“单个”模式设置。
下面介绍一个应用复制工具的操作实例,通过复制操作进行并联电路绘制。
打开“复制练习.dwg”文件,该文件的原始图形如图3-1所示。
在功能区的“默认”选项卡的“修改”面板中单击“复制”按钮
,接着根据命令行提示进行以下操作。



图3-1 原始图形

图3-2 选择要复制的图形对象
(https://www.daowen.com)
图3-3 指定基点

图3-4 指定第2个点以放置复制副本
单击“复制”按钮
,接着根据命令行提示进行以下操作。

复制结果如图3-7所示。

图3-5 选择要复制的对象

图3-6 指定基点

图3-7 复制结果
说明:步骤
也可以按照以下的方法步骤进行,即在操作过程中选择“阵列”提示选项,并指定在线性阵列中排列的副本数量和第二点,该第2点确定阵列相对于基点的距离和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