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比例因子缩放对象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1.使用比例因子缩放对象

要将对象按统一比例放大或缩小,则需要指定基点和比例因子。若比例因子大于1时,则放大对象;若比例因子介于0和1之间时,则将缩小对象。

使用比例因子缩放对象的典型步骤如下。

图示在功能区“默认”选项卡的“修改”面板中单击“缩放”按钮图示。

图示选择要缩放的对象,按<Enter>键结束选择。(https://www.daowen.com)

图示指定基点。

图示此时,命令行中出现“指定比例因子或[复制(C)/参照(R)]:”的提示信息。输入比例因子,或拖动并单击以指定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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