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7.1  显示和隐藏

12.7.1 显示和隐藏

在编辑工程图时,可以使用“隐藏”命令来隐藏一个视图。隐藏视图后,可以使用“显示”命令再次显示此视图。

下面介绍隐藏或显示视图的操作步骤。

(1)在“FeatureManager设计树”或图形区中右击要隐藏的视图。

(2)在弹出的快捷菜单中选择“隐藏”命令,此时,视图被隐藏起来。当光标移动到该视图的位置时,将只显示该视图的边界。

(3)如果要查看工程图中隐藏视图的位置,但不显示它们,则选择菜单栏中的“视图”→“被隐藏的视图”命令,此时被隐藏的视图将显示如图12-32所示的形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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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2-32 被隐藏的视图

(4)如果要再次显示被隐藏的视图,则右击被隐藏的视图,在弹出的快捷菜单中单击“显示”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