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2  电梯设计要求

3.8.2 电梯设计要求

1.电梯的一般要求

(1)以电梯为主要垂直交通的高层公共建筑和12层及12层以上的高层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的台数不应少于2台。

(2)建筑物每个服务区单侧排列的电梯不宜超过4台,双侧排列的电梯不宜超过2×4台;电梯不应在转角处贴邻布置。

(3)电梯井道和机房不宜与有安静要求的用房贴邻布置,否则应采取隔振、隔声措施。

(4)机房应为专用的房间,其围护结构应保温隔热,室内应有良好通风、防尘,宜有自然采光,不得将机房顶板作水箱底板及在机房内直接穿越水管或蒸汽管。

(5)电梯不得计作安全出口。

(6)直通建筑内附设汽车库的电梯,应在汽车库部分设置电梯候梯厅,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乙级防火门与汽车库分隔(《建筑防火规范》第5.5.6条)。

(7)电梯候梯厅的深度应符合表3-37的规定,并不得小于1.50m。

表3-37 候梯厅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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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住宅电梯的设计要求

(1)额定载重量为400kg的电梯,轿厢只允许进人;额定载重量为630kg的电梯,轿厢允许运送童车和残疾人员乘坐的轮椅;额定载重量为1000kg的电梯,允许运送家具和手把可拆卸的担架。

(2)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3)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每单元只设置一部电梯时,从第十二层起应设置与相邻住宅单元联通的联系廊。联系廊可隔层设置,上下联系廊之间的间隔不应超过五层。联系廊的净宽不应小于1.1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00m。

(4)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由二个及二个以上的住宅单元组成,且其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住宅单元未设置可容纳担架的电梯时,应从第十二层起设置与可容纳担架的电梯联通的联系廊。联系廊可隔层设置,上下联系廊的间隔不应超过五层。联系廊的净宽不应小于1.1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00m。

(5)候梯厅深度不应小于多台电梯中最大轿箱的深度,且不应小于1.50m。

(6)电梯不应紧邻卧室布置。当受条件限制,电梯不得不紧邻兼起居的卧室布置时,应采取隔声、减振的构造措施。

3.担架电梯设计要求

《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明确规定每栋楼最少应设置一台担架电梯,但对担架电梯的最小尺寸未做出明确规定,各地对可容纳担架的电梯参数要求也不统一,现收集整理一些网上资料,供设计和审查人员参考。

(1)《住宅设计规范》编写组答复意见:

1)不能盲目选用医用电梯,医用电梯的设计针对的是病床,尺寸较大,需要配套较大的走道净空及转弯半径,往往是担架能进电梯但是进不了家门。

2)正在协调工程建设标准与产品标准的矛盾。

3)从改造担架和利用住宅电梯轿厢对角线入手,提出“容纳担架电梯”的设计参数。

4)支持各地采用论证会议,形成实施细则,选用1500mm×1600mm轿厢基本可行,目前是1000kg,今后800kg的就能满足要求。

(2)天津执行的标准:井道尺寸2600mm×1800mm。

(3)青岛规划局发的文件执行的标准:最小轿厢尺寸为1100mm×2100mm。

(4)温州地区设计和图审统一的标准:最小轿厢尺寸为1400mm×1600mm。

(5)宁波地区讨论稿:住宅楼可容纳担架电梯的轿厢内净尺寸不应小于1600mm×1500mm,轿厢门洞净宽不应小于900mm(当门洞不居中开设时,其净宽可适当缩小,但最小不得小于800mm,且应确保担架的出入)。

(6)《上海市住宅设计标准》(DGJ 08—20—2007)(2011年版)规定:十二层及以上高层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一台电梯的轿厢长边尺寸不应小于1.60m。

(7)四川省对执行担架电梯做出如下规定:

1)关于相关设计参数的确定:担架尺寸不得小于1900mm×550mm。电梯轿厢净深度或净宽度尺寸不应小于1950mm。当净宽度尺寸为1950mm时,应采取电梯门开口偏移或加宽电梯门等措施,确保担架顺利进出。电梯参数应满足《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 第1部分:Ⅰ、Ⅱ、Ⅲ、Ⅵ类电梯》(GB/T 7025.1—2008)要求。

2)工程设计单位应在“可容纳担架的电梯”大样图中明确担架尺寸、轿厢尺寸、担架活动轨迹示意。

(8)山东省(见2013年建筑专业研讨纪要)执行的标准:井道净尺寸可按1.80m×2.60m和2.10m×2.20m执行。

(9)《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实施指南(林建平的文章):1500mm×1600mm轿厢需要对担架做局部改造,如图3-9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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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9 担架局部改造

(10)国标担架电梯最小尺寸

《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 第1部分:Ⅰ、Ⅱ、Ⅲ、Ⅵ类电梯》(GB/T 7025.1—2008中关于担架电梯的标准(图3-10):

1)A系列,出入口宽度800mm,额定载重量为1000kg,井道净尺寸为1600mm×2600mm。

2)B系列,出入口宽度900mm,额定载重量为1000kg,井道尺寸为1700mm(净)×2600mm。

3)担架尺寸600mm×20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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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0 A和B系列担架电梯井道参数

4.医院电梯的设计要求

(1)设电梯门诊楼或病房楼,电梯包括客梯和病床梯,且不得少于2台;供病人使用的电梯应采用病床电梯。

(2)当病房楼高度超过24m时,应设污物梯。

(3)额定载重量为1600kg和2000kg的电梯,轿厢能满足大部分疗养院和医院的需要;额定载重量为2500kg的电梯,轿厢能将躺在病床上的人连同医疗救护设备一齐运送。

5.办公建筑电梯的设计要求

(1)设有电梯的办公建筑,应至少有一台电梯通至地下汽车库。

(2)电梯数量应满足使用要求,按办公建筑面积每5000m2至少设置1台。超高层办公建筑的乘客电梯应分层分区停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