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  楼梯及栏杆设计问题

10.6 楼梯及栏杆设计问题

1.梯段宽度未按疏散人数进行设计;独立分隔的三层商店专用梯仅950mm宽(商场等人数众多的公共建筑,应按商场营业面积和为顾客服务面积之和来计算容纳顾客人数,再来求出梯段的宽度。商场营业面积容纳顾客人数在一、二层时为0.85人/m2,三层时为0.77人/m2,四层及以上时为0.6人/m2;高层梯宽为1.0m/100人)。

2.梯段净宽常不考虑扶手所占的空间(一般占50mm),造成梯段宽度不符合规范要求(如梯段标注宽度,多层住宅应≥1050mm,高层住宅应≥1150mm,其他建筑应≥1250mm,商场应≥1450mm,医院主楼梯应≥1700mm)。

3.楼梯疏散门常开错方向,底层楼梯外门、出屋顶疏散门常设计成向内开);楼梯侧向开门时,门扇距踏步常不足400mm,门扇开启时影响梯段疏散宽度。

4.地上、地下共用楼梯时,未在首层处将上、下梯之间封住隔开;有的设计虽有分隔示意,但隔而不死;地下出入口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5.在无外窗可采光,无通风排烟的封闭楼梯,未按防烟梯要求进行设计(未设具有防烟功能带正压送风的前室)。

6.不做楼梯平剖面大样,梯段之间垂直净距不足2200mm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7.公共建筑六层未做封闭楼梯间(如学校教学楼、普通办公楼)。

8.室外疏散楼梯不符合规范要求。

实例】 某三层旅馆,室内设一部楼梯,室外另设一部钢梯作为疏散楼梯,如图10-5所示。

问题】 (1)栏杆扶手高度小于1.1m。

(2)外窗离楼梯平台距离小于2m。

(3)通向室外楼梯的门未采用乙级防火门。

分析】 栏杆扶手高度按照《民用通则》第6.6.3条规定应取1.05m(临空高度24m以下),依据《建筑防火规范》第6.4.5条规定,室外楼梯符合下列规定时可作为疏散楼梯:

(1)栏杆扶手的高度不应小于1.1m,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m。

(2)倾斜角度不应大于45°。

(3)楼梯段和平台均应采取不燃材料制作。平台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楼梯段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

(4)通向室外楼梯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应向室外开启。

(5)除疏散门外,楼梯周围2m内的墙面上不应设置门窗洞口。疏散门不应正对楼梯段。

因此作为室外疏散楼梯,栏杆扶手的高度不应小于1.1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