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无障碍设计问题
1.高层住宅只在入口处设置了无障碍坡道,无障碍设计内容不全。
【分析】 审查中经常碰到许多高层住宅报审图纸中,设计人员只简单地在住宅入口处画了无障碍坡道,有的连坡道栏杆都未表示,对无障碍住房,只交代在后期设计中考虑,候梯厅、公共走道、无障碍电梯等要求均未在图纸中交代。
2.高层住宅入口平台宽度小于2.00m。
【实例】 某十七层住宅,入口处平面局部图如图11-3所示,入口平台宽度同无障碍坡道宽度均为1.5m。依据《住宅建筑规范》第5.3.3条规定: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建筑入口平台宽度不应小于2.00m。本工程作为高层建筑,入口设无障碍坡道,入口平台宽度不应小于2.00m。审查提出意见后,设计人员进行修改,如图11-3所示,修改平台宽度为2.3m。

图11-3 某十七层住宅一层平面局部图
3.无障碍住房中厨房和卫生间不满足无障碍要求。
【实例】 某十一层的小高层住宅,在(F)户型的3~5层设置无障碍住房,如图11-4所示。
【问题】 (1)厨房和卫生间布置无法满足乘轮椅者通行和操作。
(2)通往卧室的走道净宽小于1.2m。
(3)阳台深度小于1.5m。
【分析】 有些设计人员为了应付审图,随便注明两户为无障碍住房,而未考虑无障碍住房与普通住房的不同。经提出审查意见后进行了修改,如图11-4所示。
【建议】 审图中对无障碍住房需要特别注意如下几点:
(1)供轮椅通行的门净宽不应小于0.80m。
(2)供轮椅通行的推拉门和平开门,在门把手一侧的墙面,应留有不小于0.50m的墙面宽度。
(3)供轮椅通行的走道和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20m。
(4)厨房净宽应≥2.0m,双排布置设备的厨房通道净宽应≥1.50m。
(5)卫生间的布置应方便轮椅进出,轮椅回转直径不应小于1.50m。
(6)阳台深度不应小于1.50m。
(7)阳台与居室地面高差不应大于15mm,并以斜面过渡。

图11-4 某十一层住宅楼局部平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