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农用车?农用车是如何分类的?
农用车实际上是农业工程车辆,是一种介于汽车和拖拉机之间的运输机械。它适合在经营规模较小、路面较差、运输距离短、货物杂、运量小以及一些特殊环境下进行运输作业,其经济性比汽车更好。
农用车一般按车轮数分为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
根据GB 18320—2008《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安全技术要求》的规定,以柴油机为动力装置,中小吨位、中低速度(四轮农用车的限定最高车速小于70km/h,三轮汽车不大于50km/h)、从事道路运输的车辆,就属于农用车的范畴。
根据GB 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规定,三轮汽车(原“三轮农用运输车”)是指最高设计车速小于等于50km/h、具有3个车轮的货车;低速货车(原“四轮农用运输车”)是指最高设计车速小于70km/h、具有4个车轮的货车。
在本书中为了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阅读,采用过渡说法,用三轮农用车表示原标准中的三轮农用运输车即新标准中的三轮汽车,用四轮农用车表示原标准中的四轮农用运输车即新标准中的低速货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