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轮农用车的型号是如何规定的?

3.四轮农用车的型号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JB/T7735—2011《低速货车型号编制规则》,四轮农用车型号一般由厂牌或商标代号、功率代号、装载质量代号、结构代号、功能代号及区别标志组成,其排列顺序如图1-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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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2

(1)厂牌或商标代号用汉语拼音字母表示,用于区别不同系列或不同设计的车型。厂牌或商标代号为必备要素。

(2)功率代号用发动机1h标定功率表示。功率单位为千瓦(kW)。

(3)载质量代号分为05、10、15、20、25五个级别代号。

(4)结构和功能代号用一个或一个以上大写汉语拼音字母表示,字母的含义规定如下:

C—长头,D—自卸式,F—吸粪,G—罐式,H—活鱼,L—冷藏,P—一排半座,Q—清洁,S—四轮驱动,SS—洒水,W—双排座,X—厢式,K—客车。无代号的表示平头单排座两轮驱动非自卸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