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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营改增后,收到业主支付的质保金不再缴纳增值税
2026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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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营改增后,收到业主支付的质保金不再缴纳增值税
质保金是业主在工程进度款支付过程中,从验工计价金额中扣留的款项。如果在验工计价确认销售额时已经履行增值税纳税义务,则在取得业主支付的质保金时,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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