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设计阶段的要求

2)设计阶段的要求

基础的设计要求应包括以下几点:

1)设计院设计的装配建筑的平面布置要简单、规则,应考虑承重墙体、柱上下对应贯通,尤其是凸出与挑出部分不宜过大,平面体型除应符合建筑功能及结构设计要求外,尚应符合建筑节能体型系数的要求。

2)装配整体式建筑的平面布局应满足结构设计的要求,在建筑结构允许的条件下,宜优先选用大开间、大进深,以满足建筑功能的需求与其可变性。

3)装配整体式建筑墙体门窗洞口端部实墙的长度应满足结构受力的要求。最好避免设置转角窗。

4)装配整体式建筑平面设计应充分考虑设备管线与结构体系的关系。对于管线布置过于密集的区域宜采用现浇处理。住宅厨房与卫生间平面功能分区宜合理,符合建筑模数要求。住宅厨房、卫生间上下宜相邻布置,便于集中设置竖向管线、竖向通风道或机械通风装置。

5)装配整体式住宅建筑平面设计应考虑卫生间、厨房设备和家具产品及其管线布置的合理性。全装修建筑,在设计概念阶段就应该与供应商和精装设计单位沟通,共同制定房间尺寸。

除此之外,开发商还应要求设计院与工厂运输安装等环节进行充分的互动,把需要衔接协同的环节在设计阶段就考虑清楚,不要出现遗漏或者冲突。使预选的工厂和施工单位前期就介入工作,和设计院进行互动,这样就会解决许多的后续疑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