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可燃物的类型和燃烧特性分类
2009年4月1日实施的《火灾分类》(GB/T 4968—2008)中,根据火灾中可燃物的类型和燃烧特性,火灾划分为A、B、C、D、E、F共6个不同的类别。
(1)A类火灾。固体物质火灾。这种物质通常具有有机物性质,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余烬。如木材及木制品、纤维板、棉布、合成纤维、化工原料、装饰材料等引发的火灾。
(2)B类火灾。液体或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酒精、苯、乙醚、丙酮、原油、汽油、煤油、柴油、重油、动植物油等引发的火灾。
(3)C类火灾。气体火灾。如天然气、煤气、氢气、丙烷、氨气等引发的火灾。
(4)D类火灾。金属火灾。如锂、钠、钙、镁、锌、铝等引起的火灾。
(5)E类火灾。带电火灾。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
(6)F类火灾。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如动植物油脂)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