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价格管理办法范例
第一章 价格预估
第1条 本公司的估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2条 对于新产品、改良产品,应由制造部门、设计部门或其他部门累计成本后,再予以慎重估价。
第3条 必须经由有关专家予以确认后方可择定具体估价方式。
第4条 在估价单提出之前,必须尽量准确地收集顾客及竞争对手(有估价竞争时)的情报。
第5条 估价单提出后,必须保证及时而迅速的反馈,并根据估价单的存根,进行定期或重点研讨。
第二章 价格制定
第6条 由成本研究委员会负责本公司的标准品、新产品和特殊产品的成本及销售价格的确定。
第7条 财务部门应根据确定好的价格水平编制成本表和销售价格表,并负责检查营销人员交付的订货单所列示的价格是否正确。
第三章 订货价格
第8条 对于订货价格的确定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1.由营销人员自行决定。
2.由总经理决定,或由成本研究委员会审定。
第9条 营销员在确定订货价格时,必须做到兼顾本公司和客户的利益及业务关系,避免任何一方受到损失。
第10条 在接受订货时,应认真审查客户的支付能力,以免货款无法收回。
第11条 营销员依据自己的判断,能够自行决定订货价格的范围包括:
1.以公司统一确定的价格接受订货。
2.订货额在××万元至××万元之间,且降价幅度为×%的标准品订货。
3.订货额在××元以内,且降价幅度为×%的标准品订货。
第12条 订货单由营销人员交财务部门审核后,呈报销售主管核准。
第13条 营销人员在公司规定范围内进行折价销售时,应填写“折价销售传票”,一式四份。折价销售传票处理流程如下:(https://www.daowen.com)
1.折价销售传票由营销人员保存,以作为折价销售凭证之用。
2.折价销售传票由营销人员交付客户。
3.折价销售通知单由营销人员交付财务部。
4.折价销售统计单由销售主管转交事务部,作为统计资料。
第14条 以下各项营销人员无权自行决定订货价格,订货价格必须由总经理或成本研究委员会审议决定。
1.非标准品的折价销售。
2.特别订货品。
3.因公司产品质量问题而要求降价销售。
4.因公司交货时间迟延而要求降价销售。
5.因对方大批量订货而要求降价销售。
6.公司外购产品。
7.新产品订货。
8.其他与上述各项相关的情况。
第15条 在特别价格各项中,营销人员都必须向财务部门提交订货单,并经销售主管审查。
销售主管审定订货单内容后,属1、2、3、4项内容的交总经理决定订货价格,属5、6、7、8项内容的交成本研究委员会确定订货价格。
第四章 成本研究委员会
第16条 为科学、准确地确定本公司产品价格,特设立成本研究委员会,本委员会由下列成员构成:总经理(主任)、常务董事(副主任)、销售主管(委员)、财务主管(委员)、采购主管(委员)和制造主管(委员)。
第17条 成本研究委员会会议时间。
1.在每月固定时间召开例会。
2.在需要紧急确定订货价格时召开临时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