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1 使用对象“特性”面板修改对象的特性
“特性”面板如图6.8.1所示,用它可以修改所有对象的通用特性,如图层、颜色、线型、线宽和打印样式。当选取多个对象时,面板上的控制项将显示所选择的对象都具有的相同特性(如相同的颜色或线型)。如果这些对象所具有的特性不相同,则相应的控制项为空白。

图6.8.1 “特性”面板
当只选取一个对象时,则面板上的控制项将显示这个对象的相应特性;当没有选取对象时,面板上的控制项将显示当前图层的特性,包括图层的颜色、线型、线宽和打印样式。
如要修改某特性,只需在相应的控制项中选择新的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