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7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随访登记表

附件17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随访登记表

图示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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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本表在随访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时由接诊医务人员在随访管理过程中填写,带“▲”号的为必填项。

2.档案编号(平台自动生成)为15位码,前6位为所在地县(市、区)级行政区划代码,第7、8位为街道(乡镇)代码,第9、10位为社区(行政村)代码,第11、12、13、14、15位为流水号。

3.抗病毒治疗号:指感染者接受抗病毒治疗后在艾滋病专报系统中的登记号。

4.现住地址:填感染者目前实际居住的地址。

5.服药情况:若填写“否”,则本栏内容均不需填写,直接跳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