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核病社区综合防治

第四章 结核病 社区综合防治

结核病防治示范区延续“十二五”的研究,探索社区适宜的结核病防治新策略及其实施路径,以县(市、区)为单位,根据疫情、经济水平、地理环境等因素,将省级示范区分为常规干预示范区和强化干预示范区,人口原则上各占50%。常规干预示范区按照国家既定的政策开展原有的预防工作,强化干预示范区在原有防治工作的基础上按本标准操作规程开展工作。队列研究为“十三五”重点,对接本专项结核病专题研究成果,研究大人群队列中90%肺结核被发现的技术和方法,形成可推广的防控方法与实施路径;基于结核病患者治疗管理队列,探索90%以上的肺结核患者得到规范、合理的治疗,并使90%的患者得到治愈的新技术与新方法,提高结核病的治愈率,降低病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