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改革和完善高校职称评定机制
目前湖北高校教师职称主要根据发表论文数量、出版著作数量以及专利数量来评定。对于应用研究成果所产生的市场价值,并不纳入职称评定的范围。导致一些教师不愿意将应用研究成果留在高校,而直接通过企业获取应用研究成果的市场价值,甚至导致教师选择离开高校去企业务职。这个过程中,应用研究成果并未在高校产生培养孕育更多应用研究基因的效果,仅仅由企业获得其市场化价值,大量浪费了高校在其应用研究中的投入,进而使高校不愿再继续投入应用研究,形成恶性循环。
所以,要把应用研究成果所产生的市场价值,纳入职称评定范围;同时,允许教师进入企业后再回校。鼓励高校教师在校进行应用研究,鼓励教师将企业应用研究经验带入高校,进一步提高高校应用研究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