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前言

2001年12月11日,我国成为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正式成员,按照这一组织作为重要法律框架的《服务贸易总协定》,市场准入的12个基本服务部门中包括了教育服务。2001年12月,WTO的144个成员国中有48个成员国对教育服务的市场准入作出了承诺。我国承诺的具体内容有三个方面:一是在教育服务水平上,属于WTO成员国都要遵守的共同承诺,如中外合作办学的学校土地使用期限为50年。二是在教育服务项目上,除军事、警察、政治、党校等特殊领域的教育和义务教育等这些方面的教育服务领域不放开外,在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和其他教育服务等5个项目上许可外方为我国提供教育服务。三是在教育服务的提供方式上,对跨境提供的教育服务未作承诺;对境外教育消费未作任何限制;对教育的商业存在允许中外合资办学,但不一定给予国民待遇;对自然人流动承诺了具有一定资格的境外个人应我国学校或教育机构的聘用或邀请可以来我国提供教育服务等。这些承诺对我国高教影响很大:“入世”给我国高教带来了发展机遇,如高教需求量扩大,高教大众化提速,中外合资办学增多,启动来华留学生市场,拓宽毕业生去国外就业的渠道等;同时,入世给我国高教提出了许多挑战,如产业结构调整使人才供求出现结构性失衡,高教现行体制和办学教学模式显示弊病,外国高教集团抢夺我国高教市场,人才标准国际化,人才流动全球化等。机遇是潜在的,挑战是现实的,因此,入世后的形势充满变数,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围绕人才、知识、技术的国际竞争日趋激烈。我们必须采取相应对策,深化教育改革,参与国际竞争,进入先进行列,这是教育理论研究和教育实践探索中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我国高教特别是高职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形成高职特色,靠特色求生存,谋发展。那么,如何界定高职概念的内涵,怎样认识和进一步完善高职特色呢?

高职是高等技术与职业教育的简称[1],是一个历史范畴。我国现在的“职业教育”一词,在20世纪初称“实业教育”,清朝的学部1902年颁布的王寅学制和1903年颁布的癸卯学制规定了初等、中等、高等三类实业学堂,办学任务是“教授农、工、商业所需之知识技能”。辛亥革命后废学堂,兴学校,当时的国民政府教育部在1913年颁布《实业学校令》,分甲、乙两种实业学校。1917年,黄炎培、蔡元培、陶行知等48人发起组织了我国第一个职业教育学术团体即中华职业教育社,第二年正式成立了中国职业学校,主张用“职业学校”一词取代“实业学校”。1922年,当时的国民政府颁布《学校系统改革令》,将实业学校改称职业学校,1933年颁布《职业教育法》。从此以后,清朝末年的实业教育改称职业教育。1922年颁布的“新学制”,即壬戌学制,又称“六三三制”,一直沿用到全国解放初期。在这一学制中,职业学校自成体系,初级、中级、高级职业学校分别招收初小、高小、初中毕业生,高职的学制三年,起点很低。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政务院首次颁布《专科学校暂行规程》,专科层次的高职有所发展。1952年至1953年,在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中,专科学校被并入大学或学院,1955年减少了大学专修科招生任务。1958年专科层次的高职在与工矿企业联系密切的成人高校中复苏,开始振兴,到文化大革命期间又被陷入停顿状态。20世纪80年代,随着党和国家工作重点的转移,经济建设对高级专门人才的需求日益迫切,1982年全国人大五届五次会议首次提出举办职业大学。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要求“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技术院校”。1991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提出“积极推进现有职职业大学的改革,努力办好一批培养技艺性强的高级操作人员的高等职业学校”。199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确立“三改一补”办高职的方针,即通过职业大学、成人高校、高等专科学校的改革来发展高职教育,如果不能满足,可以在国家重点中专里办高职教育班作为补充。1998年教育部提出“三多一改”的要求,即多渠道、多规格、多模式地发展高职教育,重视教学改革,真正办出高职教育特点,并在当年拨出11万人的招生指标,在20个省市用于发展高职教育。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把高职教育纳入素质教育范畴,指出“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培养一大批具有必要的理论知识和较强实践能力,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和农村急需的专门人才。现有的职业大学、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和部分高等专科学校要通过改革、改组和改制,逐步调整为职业技术学院(或职业学院)”。2001年教育部印发的《全国教育事业第十个五年计划》要求“在建设一批综合性和多科性大学的同时,促进多功能社区性职业技术学院的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市兴办以职业技术学院为主体的高等教育”。随着党和国家高教政策的贯彻落实,我国高职迅速发展,为加快高教大众化进程作出了重大贡献,到2003年,全国高教毛入学率达17%。

在高职实践中形成的高职理论,随高职的发展而发展。理论思维的逻辑起点是概念,准确地全面地界定概念的内涵,是在这一概念领域进行理论研究的前提和基础。关于高职的定义,学者们众说纷纭,辞书中的诠释也不完全一致。由周德广主编、吉林科学技术出版社1990年出版的《职业技术教育辞典》释义为“利用各类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实施的教育。它既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职业技术教育中的高层次教育,承担着培养高级职业技术人才的任务”。由张念宏主编、海洋出版社(北京)1991年出版的《中国教育百科全书》释义为“培养高级实践应用型人才的教育,属高等教育范畴。职业技术教育的高等层次,招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普通高中毕业生及具有相应文化水平和实践经验的中级技术工人,学制为2~3年;少数招初中毕业生,学制为5年。教育形式为学校教育和职业技术培训两种。教育机构主要有:各种职业技术专科学校、高级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师范学院(有的学制为4年)、短期职业大学、职工大学、广播电视大学、普通高等院校举办的函授大学、夜大学等。此类教育着重于学生实际技能的培养,以为国民经济各部门输送高级应用型人才和高级技术工人为培养目的。职业技术师范学院还要加强教育理论和教学能力的培养,为各级职业技术教育提供合格的师资”。由顾明远主编、上海教育出版社1991年出版的《中国教育大辞典》第3卷释义为“高等职业技术教育(tertiary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education)属于第三级教育层次的职业教育和技术教育。包括就业前的职业技术教育和从业后的有关继续教育。如美国技术学院和社区学院的部分教学计划,日本高等专门学校、短期大学部分教学计划及专修学校的专门课程,法国的大学技术学院、高级技术员班,中国早期的高等实业学堂、专门学校、专科学校等,以及各国成人高等学校部分教学计划所提供的教育。中国20世纪80年代开始有新发展。主要培养文科、理科、工科、农林、医药、政法、财经7个科类的专业辅助人才。例如文科中的文秘、图书馆管理员(不含图书馆学专业人员),理科中的实验员,工科中的高级技术员、技师(工艺师),医药科类中的医辅人员、护师,政法科类中的法院辅助工作人员,财经科类中的高级会计员、统计员”。辞书中的诠释不完全一致是正常现象,正如列宁所言:“所有的定义都只有有条件的、相对的意义,永远也不能包括充分发展的现象的各方面联系。”[2]

列宁还阐明了个性与共性、个别与一般的辩证关系:“个别一定与一般相联而存在。一般只能在个别中存在,只能通过个别而存在。任何个别(不论怎样)都是一般。”[3]这就是说,个性与共性、个别与一般是互相依赖、互相联结、互相贯通的,随事物的时空范围的变化而互相转化,在一定范围内是个性、个别,在更小范围内转化为共性、一般;反之亦然,在一定范围内是共性、一般,在更大范围内转化为个性、个别。任何事物都是共性与个性、一般与个别的对立统一。就高职来说,既有教育的共性,又有自身的个性。这种个性是这一层次、这一类型的教育区别于其他层次、其他类型教育的比较固定的特质,表现出许多方面与众不同的特色。个性是内隐的,特色是外显的。我国高职曲折发展的历史证明:高职只有用教育理论指导教育实践,对实践体验进行理论思维,发挥优势,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提升特色,才有无可替代的存在价值和持续开拓的发展空间,才能在日趋激烈的国内外教育竞争中具备顽强的生命力和巨大的竞争力。事物的特色是相对而言的,没有比较就没有鉴别,没有比较和鉴别,就难以认识事物的特色。教育科研中的比较,是根据一定的标准,把彼此相关的事物联系起来考察,分辨同中之异,从而把握研究对象内在的特殊本质和发展的特殊规律。比较研究既是认识事物的一种逻辑思维方法,也是一种教育科研方法。在教育科研中,常用比较研究法:按比较的时空标准,有纵向比较与横向比较;按比较的事物类型,有同类比较与异类比较;按比较的分析重点,有定性比较与定量比较;按比较研究与其他方法的配合,有文献性比较、实验性比较、调查性比较等。无论采用哪种方法,都应注重“三性”:一是事物的可比性(比较的标准、范围、项目一致,客观条件相同);二是比较的全面性(事物发展变化的影响因素有主要因素和次要因素,既不能孤立割裂,更不能顾此失彼);三是认识的深刻性(透过事物的现象深入事物的本质,从客观事物的发展变化中揭示客观规律)。(https://www.daowen.com)

本书分为两大部分:理论篇与实践篇。理论篇通过国内外高职的比较、不同地域和不同时代高职的比较、高等职教与普通高教的比较、高等职教与中等职教的比较,特别是入世后与入世前高职的比较,探讨高职的十大特色。这十大特色对整个教育来说是高职的个性,对高职院校来说是共性。实践篇分别论述湖南省部分高职院校的特色,即每所高职院校的个性。共性寓于个性之中,个性包含共性,比共性丰富。


[1] 我国现在的“职业教育”概念,即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所用名词“技术与职业教育”,内涵包括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

[2] 列宁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808页、713页

[3] 列宁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808页、7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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