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家训
叶梦得(1077—1148)宋代词人。字少蕴。苏州吴县人。绍圣四年(1097)登进士第,历任翰林学士、户部尚书、江东安抚大使等官职。晚年隐居湖州牟山玲珑山石林,故号石林居士,所著诗文多以石林为名,如《石林燕语》、《石林词》、《石林诗话》等。绍兴十八年卒,年七十二。死后追赠检校少保。在北宋末年到南宋前半期的词风变异过程中,叶梦得是起到先导和枢纽作用的重要词人。作为南渡词人中年辈较长的一位,叶梦得开拓了南宋前半期以“气”入词的词坛新路。叶词中的气主要表现在英雄气、狂气、逸气三方面。
叶梦得出身文人世家,其从祖父为北宋名臣叶清臣(《避暑录话·卷下》:“曾从叔祖司空道卿,庆历中受知仁祖,为翰林学士。”)四世祖叶参为咸平四年进士,官至广禄卿。母亲晁氏为“苏门四学士”之一的晁补之之妹。叶梦得的家训有两种:一是《石林治生家训要略》;二是《石林家训》。前者在在孩子尚小的时候写的,以“治生”为重。后者是在孩子长大,学业已成,并出仕做官以后而写的。(https://www.daowen.com)
《石林治生家训要略》内容比较单一,全篇共十四条,专讲“治生”,也就是如何开源节流,维持一家人的生计。《石林家训》全篇共十二条,其主要内容可概括为:“勖其后人以修身力学、尽忠保孝、读书慎言之道。”
叶梦得的《石林治生家训要略》是宋代家训的代表作,首开家教讲“治生”的先河,其突出的特点是对子弟进行“治生”方面的教导。其治生思想的突出贡献是在中国传统家训家教史上首次提出了治生的意义、原则和方法。叶梦得突破了北魏来盛嚣数百年之久的将富国富民之业与治私人之生业断然割裂、对立的传统文化观念的束缚。认为两者兼通,治私人生业是富国富民的基础,他主张把抬生之术与儒家伦理道德有机结合起来,强调士、农、工、商各业均可为治生之途。自叶氏之后,“治生”逐渐成为家训的重要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