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规划原则

2.2 规划原则

1)在中山市中心城区总体规划指导下,抗震防灾专项规划从实际出发,面向21世纪,远近期结合、统筹安排、分期实施、逐步完善。

2)贯彻国家防震减灾“以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做好工程抗震用地、避震疏散、应急规划,满足中山市中心城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求。

3)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做好震前防灾工作,提高城市的综合抗震能力,为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做好充分准备。

4)贯彻抗震防灾为人民生活安全服务的宗旨,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改善城市环境。

5)城市规划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和适度的前瞻性。

6)坚持科学态度、运用翔实的资料,深入分析和研究,得出科学结论,提出实施措施。

7)强化法制意识,增强法制建设,维护规划的严肃性,保障中山市中心城区抗震防灾专项规划在城市发展建设中的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