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建立心身医学科

三、如何建立心身 医学

名义上,一个新学科的建立需要相关政策法规的支持,具体说来就是要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中有明确的位置。实践中,医疗机构实际设置的临床专业科室名称不受《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限制,可使用习惯名称和跨学科科室名称,如“围产医学科”、“五官科”等。在争取政策法规支持的同时,心身医学工作者更应当着重探索并明确其诊疗范围、人员构成、治疗模式、安全管理等一系列建设发展中必须面对的问题,不断健全完善心身医学建设的方方面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