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领导干部的思想不统一
2026年01月22日
(一)党政
领导
干部的思想不统一
党政机关的许多领导干部对问责制持抵触态度。甚至在党委、政府的领导层级,对党政领导干部问责也缺乏足够的认识和重视。从恩施州的实践来看,个别领导干部认为,一旦出现问题应该直接处理相关责任人员,因为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没有必要再对领导责任进行追究。有的领导干部顾及单位的声誉,认为一旦对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会对单位产生不良影响;有的追究责任时瞻前顾后,顾虑重重。个别部门单位存在等靠、观望的思想,对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工作没有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不愿、不会做理论和实践探索工作,等待上级出台详细的、操作性强的问责办法。近几年,中央纪委把党政领导干部问责作为工作重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查处并通报曝光了一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例;国务院针对庸懒散怠和不作为问题也开展了三批督查问责。以湖北为例,湖北省纪委查处并通报了一批责任追究典型案例;湖北省政府办公厅2014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监督检查实施意见》,但是并没有列出各部门的责任清单,明确了多个部门的管理职责与分工。而且到了市(州)级及以下,除了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并通报的责任追究典型案例,政府系统针对不作为和乱作为的督查力度更弱。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官本位”以及“问责和责任追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情”的思想十分严重。另各级人大的监督问责基本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检察部门的司法问责也基本处于真空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