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主体视角下探究社区治理水平对策

多主体视角下探究 社区治理水平对策

张 璇

有学者说:社区治理就是中国基层社会的重构。社区就像是整个社会的细胞一样,是社会发展以及维护社会稳定的一个小范围的基本单位,在社会进步和现代化建设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社区,是指在一定地域范围中居住的人群因所具有的认同感而自发形成的利益共同体。这个概念暗含的就是政府权力的淡出,社会自组织能力的提升,体现的是社会的自助、自主、自治,是社区居民对社区发展责任的共担和社区发展成果的分享。

20世纪90年代初,民政部引入了社区的概念,并同时带来了社区治理的想法。这个想法对于基层建设总共有两大信号:一个是国家权力中心下移,也就是说街道行政地位开始得到加强。另一个信号就是社区居委会的自治角色依然难以界定,社区居委会的主导力量依然是来自于政府,大多数资源掌握在街道办事处手中,或多或少担当了政府“代言人”角色。目前的社区仍然具有治理主体一方统治的嫌疑,也就是说政府是社区的唯一主体,运用自上而下的行政命令来主导社区的发展走向。社区管理手段依然是运用强制性的行政、法制手段进行管制。对于社区活动的开展以及居民的知晓程度、参与程度同样存在配合度低下的问题。

社区发展的目标是提倡互助合作精神,寻找社区居民自力更生解决社区的问题;培养社区居民的民主意识,在社区发展过程中促进居民积极参与本社区的公共事务,认识本社区的共同需要;加强社区内部组织与居民的互相合作提高社区的整合程度,促使社会变迁有计划的进行,加速社会进步的进程。当然这些发展目标都是相互关联的而不是相互分离的。这些目标中主要是协助社区认识其成员的共同需要、帮助社区运用各种援助从而与社会无缝对接、协调社区开发和利用社区资源、改善物质文化条件。最终达到经济、社会、政治、文化四个方面的协调发展。

在社区治理这个问题上主要存在着四大主体:政府、居委会、非政府组织、居民。不同的主体考虑问题的侧重点皆不同。因此,从不同主体的角度来分析都会有不同的解决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