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能行政化,影响社区治理的自主性
2026年01月22日
(一)
工作职能
行政化,影响
社区治理的自主性
社区基层党建工作的开展是通过一系列的党务工作活动所体现出来的,而社区的党务工作和社区的居务工作密不可分,可以说两者的发展是一种正相关的关系。基层党组织要在社区内使居务工作得到良好的发展,就需要因地制宜地根据自身社区内的相关情况,发挥其作为社区治理中的领导者和社区作为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由基层党组织牵头,群策群力,在社区内部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充分发挥社区在治理过程中的自主性。然而,社区的治理是一个涉及多方面事务的领域,社区治理包括退休人员工作、维稳工作、低保工作、就业扶持、弱势群体帮扶工作、计生工作、城管工作以及社区党建工作等方面,覆盖面十分广泛,政府职能行使范围将上述的社区治理工作都包含在其中,两者之间是交织重叠的关系。然而,从法律地位上来讲,社区的性质决定了其并没有具体的行政职权。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开展社区工作的资金绝大部分都是来源于政府财政的转移支付,社区工作受限于政府意志,实际上就形成了社区和政府之间“命令—执行”的关系,导致了社区成为政府行政管理职能延伸的现象。因此,社区会被动接受来自政府部门的大量工作摊派,忙于应付政府自上而下的“政绩任务”,致使社区内部自我发现问题、消化问题、解决问题的主观能动性大受影响,部分居民的问题处理效率较低、效果较差,使得居民对社区工作产生不满,社区与政府之间产生隔阂,三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