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信息共享机制
实现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及时相互通报入河排污口的污染情况,各乡镇定期通报污染的处理情况,从而使水行政主管部门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县域内排污口的监测信息,提高对直流污染的监测管理能力。(https://www.daowen.com)
敦促环保与水利部门通力合作,建成统一的信息监测和发布机制,加大信息沟通和资源共建共享;统一河渠湖库水功能区监测、水环境监测的方法和评价标准体系;在县域内构建乡镇断面监测体系。通过信息共享平台、例会制度、流域水量水质信息共享制度以及水污染事故通报制度,实现信息共享及信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