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2026年03月18日
前 言
文明的司法形态通常包括文明的理念、制度和司法过程。一种优秀的文明总是从理念的创新发源,推行演进为制度体系更新和社会实现状态。人们在制度中、案例中解读出来的文明,归根结底是对理念创新的认知和认同。如果文明不能仅仅解释为一个定格的描述,那么综括理念与进程的文明镜像,就是一种恰当的叙述。中国历史上出现过许多创新性的司法理念,推动了司法制度乃至司法组织体系的改革,不仅在当时代巩固了社会所需要的稳定秩序,而且沉淀下来成为中国司法文明的历史文化底蕴。这是应该予以深入挖掘的宝贵文化财富。出于这样的判断,武汉大学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中国特色司法制度”研究团队举办了“中国传统司法理念与司法文明”的学术论坛。许多著名学者与青年才俊共聚一堂,研论中国传统司法理念、中国传统司法的智慧、中国古代决狱断狱的主流价值观,以及中国近代以来司法制度革新中的理念变迁,所研所论都坚持了学术创新的追求,研究结论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
编者按照中国传统司法理念概说、中国古代司法理念、近世中国的司法理念转换、民元时期的司法理念与当代沉积四个部分,将本次论坛的研究成果汇集成书,以就教于广大读者和业界方家。
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https://www.daowen.com)
陈晓枫
2017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