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战略
战略在军事斗争实践中产生。汉语中的“战略”一词最早是以书名形式出现的。据考证,西晋史学家司马彪的《战略》一书是最早以战略为书名的著作。战略产生于战争实践,长期应用于军事领域,因而战略的本义即指军事战略。但进入现代社会以来,战略概念开始泛化,陆续出现了国家战略、经济战略、文化战略、外交战略、国际战略、国家安全战略等概念,凡是与全局性的谋划和指导相关的方略,都被称之为战略。
(一)战略的科学含义
不同的国家间,对战略的理解不同,战略的含义和内涵也不尽相同。在中国,对战略概念的定义也不相同,代表性观点主要有四个:
一是国防大学出版社1999年出版的《战略学》对战略的定义:战略,亦称军事战略,是对军事斗争全局的筹划和指导。
二是军事科学出版社2001年和2011年版《战略学》对战略的定义为:战略是指导战争全局的方略。它是战争指导者运用战争的力量和手段达成战争目的的一种艺术。这个定义指出了战略是与战争有关的活动,是一门科学,同时也是一门艺术,该领域充满了模糊性和不确定性,需要发挥战争指导者的主观能动性。
三是2011年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语》对战略的定义为:①军事战略的简称,是筹划和指导战争全局的方针和策略,分为进攻战略和防御战略。②泛指关于全局性、高层次、长远的重大问题的方针和策略,如国家战略、国家安全战略、经济发展战略等。
四是2005年版《中国军事百科全书》对战略的定义为:战略是筹划和指导战争及武装力量建设与运用全局的方略,即筹划战争准备与实施,指导国防建设所遵循的方针、原则和方法。这个定义指出战略不仅是指导战争全局的方略,也是指导武装力量建设与运用的方略,指导国防建设所遵循的方针、原则和方法,表明战略不仅包括战争时期,也包括和平时期的活动。
综上所述,军语和国防大学的战略学教材对战略的定义,显然已经将战略概念泛化,战略已经从传统的军事战略扩展到了其他领域。事实上,任何领域中,凡是有关全局性和长远性的筹划与指导,都可以称之为战略,这不仅是因为战略概念的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战略实践越来越广泛的必然结果,因而我们对战略科学含义的理解也必须与时俱进。
(二)战略的分类
战略按不同标准划分,可分为不同类型。按历史时期,可分为古代战略、近代战略、现代战略;按层次范围,可分为国家战略、军事战略、军种战略、战区战略、全球战略、周边战略、地区战略、海洋战略、空间战略、核战略等;按战争规模,可分为全面战争战略、局部战争战略和有限战争战略;按作战类型,可分为进攻战略和防御战略;按作战手段,可分为常规战争战略和核战争战略;按军种、兵(警)种,可分为陆军战略、海军战略、空军战略、火箭军战略和武警战略;按战争持续时间,可分为速决战略和持久战略,等等。
(三)战略的构成要素
战略的构成要素,即构成战略的基本成分,是战略本质属性的集中反映,也是战略内容和形式的具体展现。
1.战略行为的主体
它要回答谁是战略的制定者和实施者,国家联盟可以是战略行为的主体,国家可以是战略行为的主体,政治、军事集团或战略区也可以是战略行为的主体。在现代国际政治中,国家通常是国际行为的主体,因而也是现代战略行为的主要主体。
2.战略行为的范畴(https://www.daowen.com)
它是区别一种战略与另一种战略的主要标志。军事战略虽然与政治、经济、文化等密切相关,但军事战略以战争为主要研究对象和活动领域,而不能以政治、经济、文化为主要活动领域。现代军事战略行为的范畴日益扩展,但不可能脱离战争准备与实施这个核心,否则就不是军事战略了。
3.战略目的和任务
战略目的是战略行动所要达到的预期结果,是战略意图的集中体现,是制定战略的出发点和战略实施的归宿点。不同的战略目的往往反映战略的不同性质,自卫性质的防御性战略与维护领土主权完整等合法利益相联系,而扩张性质的进攻性战略往往把别国的领土划归自己的战略边疆,把别国的利益纳入自己的利益圈。战略任务是国家赋予军队的基本使命,是战略目的的具体化,体现了总的战略企图,是达成战略目的必须明确的重大问题。
4.战略手段
即实施战略目的的物质力量,主要解决用什么进行战争和怎样进行战争的问题。它是战略指导者根据既定的战略目的、任务和战略方针的要求,使用综合力量,开展军事斗争的具体行动。战略手段有时表现为单一的军事力量,但更经常的是以军事力量为主,是包括军事、政治、经济、心理在内的综合力量。战略力量的表现形式可能是现实的,也可能是潜在的。在现代条件下,战略手段不仅是物质力量的战争运用,还是物质力量的非战争运用;不仅是军事力量的实战运用,也是军事力量的威慑运用。战争手段是战略决策的重要内容,战略能否获得成功,主要取决于能否把战略目的和战略手段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两者的匹配。战略手段的选择与运用是战略指导灵活性的直接体现,要根据不同的条件、目的和问题,因时、因地、因敌制宜,采取不同的战略手段。
(四)战略的特点
与任何事物一样,战略有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本质属性,呈现出鲜明的特点。
1.全局性
战略将整个战争准备和战争实施的全局作为主要的研究对象,必须照顾到各方面、各部分和各阶段的性质。在军事领域,战略是最高层次,它指导战役、战术,是各项工作的“龙头”和总纲。制定军事战略必须站在国家全局的高度,统筹考虑军事与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的关系,国内与国外的关系,战时与平时的关系,军队建设与使用的关系,装备、人才、理论和体制编制的关系,要统筹和关照战争发生、发展和结束的全过程。战略对军事斗争全局的指导,往往是通过对全局具有决定性影响的关键问题的筹划和解决来实现的。
2.对抗性
战争是一种有组织、有计划的暴力行为,是敌对双方以军队或其他武装组织为骨干而展开的激烈较量。战略对军事斗争的筹划和指导,是伴随这种较量进行的,对抗性是它的显著特点。战略所具有的政治属性,是其对抗性产生的基础。任何战略都是为一定的阶级、民族、国家和政治集团服务的,具有鲜明的对抗性。战略的对抗性,主要表现为针对国家安全所面临的威胁,全面筹划和运用军事力量去夺取战争的胜利,具有整体性和连续性的特点。战略对抗性要求必须根据国家所面临的安全环境、斗争对象特点和客观条件,建设一支规模适度、战斗力强、能卓有成效维护国家利益的军事力量,以在必要时战胜对手;决策者和执行者不仅要有高敌一筹的谋略、卓越的组织指挥才能和超人胆略,而且要有不屈不挠、团结奋斗的勇敢精神。另外,战略的对抗性特点与战役、战斗的对抗性特点不同。战役、战斗层面的对抗,一旦战役、战斗结束,对抗也就结束了。然而战略层面的对抗性,却具有连续性和整体性的特点,无论是平时还是战时,无论是采用战争方式还是采用非战争方式,战略的对抗性始终都是存在的,因为战略的谋划、制定和实施,总是具有强烈的指向性和明确的针对性的。
3.谋略性
战争以及军事斗争,绝不仅仅是双方物质力量的对抗,更是双方人员特别是战略指导者智慧的较量。战略是基于客观情况而提出的克敌制胜的斗争策略。从实践的意义上讲,战略是手段的选择,是主客观结合的产物,有高度的灵活性。如何把握战略重点和枢纽,如何确定战略方针,如何运用军事力量和斗争方式,如何进行战略调整和战略转变,无不表现为战略指导者的计谋、策略和艺术,是智与谋的生动表现。它是在一定的客观条件下,变被动为主动,化劣势为优势,以少胜多,以弱制强,乃至“不战而屈人之兵”的重要方法。战略历来都体现着一定的谋略思想,没有不运用谋略的战争和军事斗争,而且谋略思想的正确与否及谋略水平的高低,往往决定着战略的成败。
4.稳定性
战略居于军事领域的最高层次,指导范围广,影响重大而深远。它所确立的目标是一种长期目标,着眼于未来和长远。它所提出的任务是长期性的任务,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努力才能够实现,因而战略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只要战略任务没有实现、战略目的没有达成,战略就不能轻易改变或放弃。另外,战略的相对稳定性除了表现为战略基本任务和基本内容相对稳定之外,还表现为战略行为主体相对稳定、战略思想、战略指导原则相对稳定等方面,因为战略指导受国家所遵循的理论、思想、路线和政策的支配和制约。而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理论、思想、路线和政策总是相对稳定的,形成的战略思维方式和战略文化也是相对稳定的,因此,稳定性是战略的非常突出的特点。但战略的稳定性并不排斥指导和实施战略的策略的变动性和灵活性,相反,策略灵活多变,战略实践才能因机立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