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以下精神疾病
(一)抑郁障碍
1.抑郁症
有关ECT治疗抑郁疾患的效果已有大量实验研究记载,其中包括了20世纪40年代的开放性临床实验、60年代的ECT/药物治疗对比实验、50年代和近代在英国进行的ECT与其安慰组间的对比实验以及最近进行的关于ECT技术改良方面的研究。
尽管ECT最初是用于对精神分裂症的治疗,但很快就发现它对精神失常的病人(包括抑郁症和躁狂症)有更好的治疗效果。在20世纪40~50年代,ECT成为精神疾病最主要的治疗手段,其有效率高达80%~90%。Post在1972年指出,在ECT技术推广之前,老年性抑郁症患者通常会转为慢性或在精神病收容所中死于间发的临床疾病。一些临床研究对使用了不恰当治疗或非生物性治疗的抑郁症患者和进行了ECT的患者的治疗效果进行对比,虽然这些研究没有做前瞻性的评估研究,但绝大多数的研究结果表明ECT可降低为慢性的概率及死亡率。这一研究对老年患者尤为重要。在最近的一项对老年抑郁症治疗的回顾性对比研究中,Philibert等在对于接受药物治疗或ECT治疗患者的长期跟踪随访中发现,药物治疗后的死亡率明显高于ECT。
在三环类抑郁药(TCAs)和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s)等药物的临床药理评估实验中,会将ECT作为一个金标准来判断这些药物对抑郁症患者的疗效如何。有三项此类的随机盲法实验显示ECT的治疗超过TCAs和安慰剂组。其他的一些实验研究也表明,ECT的疗效等同或超过TCAs。Janicak在1985年对此研究进行综合性分析,其报告指出ECT的疗效比TCAs平均高出20%,而比MAOIs更高出45%。另外,这些临床实验也主要是针对在发作中首次接受生物性治疗的抑郁症患者。最近一些对TCAs单项治疗没有效果的病人进行随机分组实验,一组采用ECT,另一组为TCAs与碳酸锂联合用药,两组的疗效基本相同,但药物组的起效速度相对较快。
仅在一项临床实验对ECT的疗效与选择性5-羟色胺再吸收抑制剂(SSRIs)进行了对比研究。Folkerts(1997)发现针对药物耐受的抑郁症患者,ECT的短期治疗效果优于帕罗西丁。对于目前新型抗抑郁类药物,比如盐酸安非他酮、米氮平、尼法唑酮或文拉法辛,尚未开展与ECT的疗效进行对比的研究。但是至今的临床研究中并未有任何抗抑郁类药物疗效优于ECT的报道。对于将ECT作为首选治疗方案,或在发作期采用了不恰当的药物治疗方案引起药物耐受的病人,ECT治疗的有效率可达80%~90%。而对那些接受过一种或多种合理的抗抑郁药物治疗无效的病人,ECT治疗的有效率降至50%~60%。抗抑郁类药物使症状得以全部缓解的时间应在4~6周,对于老年人,时间会更长些的疗程通常为8或9次,如果按照每周3次的治疗程序,那么ECT缓解症状的时间要比药物治疗短得多。
有关ECT治疗抑郁症的疗效,国内黄友岐(1950)、于清汉(1958)、鲍钟成(1960)分别报道为75%、76.5%、75%;路明康(1960)报道ECT对抑郁症中焦虑、紧张、消极症状的有效率为80.5%;鲁龙光等(1981)报道ECT对抑郁症的有效率为89.9%;董琳(2005)报道ECT对抑郁性木僵有效率达90%~100%。国外对ECT治疗抑郁症的疗效是一致肯定的,Kalinowsky综合资料报道的缓解率为80%~100%;Hoffet的资料表明,丙咪嗪对抑郁症的疗效仅为54.5%,而ECT的疗效达95%;Buchan等(1992)研究表明,ECT对抑郁性精神病有特殊疗效;Charles(1979)报道,对抗抑郁剂治疗无效者,再用ECT时有66%~85.9%的患者可获得良好的疗效;Janick(1985)采用Mata分析表明,ECT、TCA和安慰剂对抑郁症的疗效分别为72%、65%和25%;Michael Gelde(2001)指出,ECT治疗对于严重抑郁障碍是一种快速有效的治疗手段,其最佳适应证是高自杀危险、抑郁性木僵或由于木僵患者不能饮用足够的水分来保证肾脏功能而危及身体健康者,对于伴有精神症状的抑郁症及抗抑郁药治疗无效者也有明显疗效。
ECT被认为是整个治疗方案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它有可能增大安慰治疗的效果。为此,在20世纪70~80年代,英国专家进行了一系列有关ECT和假性ECT(仅仅重复进行麻醉术)随机双盲评估实验。除了一个例外,其他实验都表明ECT治疗效果优于假性ECT,而在唯一的例外中,Lambourn(1978)采用目前被认为是无效的低强度刺激和单右侧电极放置。所以这些ECT对假ECT的实验证明,ECT要想在治疗抑郁症时获得最佳效果,必须通过有效电刺激引起的完全癫痫发作。也有一些研究是针对ECT操作技术参数对重要抑郁症患者疗效的影响,比如电刺激波形、电极放置、电刺激量等。一项重要的实践性观察指出,无论是正弦波或短暂的脉冲刺激,其疗效是相同的,但正弦波刺激更易导致认知障碍。实践证明,影响ECT治疗效果更重要的指标是电极摆放位置以及电刺激量。这些指标对治疗效果起着关键性的作用。这项研究工作同样是以假性ECT作为对照组,以此判断不同ECT形式、不同的电刺激可否产生彻底的癫痫发作,达到良好的愈后效果。总之,ECT的技术参数对治疗效果起到重要的影响作用。
不论是单纯重度抑郁还是双相情感障碍,其抑郁发作时,ECT是一种有效的抗抑郁手段。尽管如此,还有很多学者尝试去发现抑郁性疾病是否有哪些临床亚性或临床症状可以预测ECT的疗效。
在20世纪50~60年代,一系列的研究针对ECT治疗前临床症状及病史对愈后的影响。现在的工作主要是在病史上。然而早期研究中所强调的抑郁症的特点以及自发性对ECT治疗愈后预测的重要性,在近期对重度抑郁症患者的研究中发现,对忧郁及自发性进行分型并不能对ECT疗效的预测起多大的作用。早期的研究认为,ECT只是对精神性抑郁的病人有效,而对神经性抑郁无效,但是单纯性抑郁与双相情感障碍对ECT治愈后的影响也并无相关性,而一些研究证据显示精神运动性迟滞预示愈后良好。
在近期的研究中发现,一些临床表现和ECT治疗的愈后相关。大量的研究证明,在精神病性抑郁症和非精神病性抑郁症间,精神病性抑郁症对ECT治疗非常敏感。而且发现精神性或妄想性抑郁症采用单项抗抑郁药或抗精神病药物治疗效果并不理想,须采取抗抑郁药和抗精神病药物联合治疗才有效。但经过适当剂量及疗程的联合用药后,再对精神性抑郁症病人使用ECT效果并不理想,多种因素会对此产生影响。很多此类病人无法耐受经过临床药理实验确定的抗精神性疾病的药物剂量。而精神性抑郁症患者通常症状较为严重,且自杀的倾向性会逐渐加重。通过ECT快速诱导其发作使症状得以明显改善对此类病人的治疗有特殊的贡献。
一些研究发现,接受药物治疗的长期发作的病人对ECT的治疗不敏感。病人的治疗史可对ECT疗效提供有益的判断,若病人接受过一种或多种合适的药物治疗但无明显效果,那么ECT的有效率也会随之下降。大多数研究显示,病人的年龄与ECT的疗效相互关联,老年病人的治疗效果更优与年轻患者。但性别、种族以及社会经济状况对ECT疗效无直接影响。
2.抑郁综合征
除抑郁症外,其他伴抑郁症状的精神疾病,如精神分裂症、抑郁型分裂情感性精神病、反应性精神病、器质性精神障碍、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产后情感性精神病等,在没有明显禁忌证的情况下,ECT对上述疾病所导致的抑郁综合征有同样良好效果。因此在治疗这类问题所致的抑郁症状时,特别是当出现严重自杀企图时,也将ECT作为重要的治疗措施,以拯救生命。
精神分裂症紧张型或紧张症是非常有意义的预测信号。紧张症通常发生在严重精神分裂症的病人身上,现在已被DSM-Ⅳ作为识别重型抑郁症或躁狂发作的指征,一些严重的临床疾病也可能引发紧张型精神分裂症。有临床文献提出ECT对任何形式的紧张症都是非常有效的治疗手段,即使是恶性的“致死性紧张症”。
有精神分裂症等精神病史的重度抑郁称为继发性抑郁症。非对照性的临床研究提出,继发性抑郁症患者对物理疗法(包括ECT)的敏感性低于原发性抑郁症。重度抑郁症患者同时伴有精神分裂症等症状也会降低采用ECT治疗的有效率。但也有一些病症引发的继发性抑郁症对ECT的治疗是有效的,例如,ECT对发作后抑郁症有很好的疗效,重度抑郁症患者并发人格障碍(如边缘人格障碍)时勿忽视ECT的治疗。
神经性抑郁是唯一很少采用ECT治疗的临床指标,伴有神经性抑郁的重度抑郁发作被认为是ECT疗效预测不利的因素。但实际上近期有研究表明,双抑郁症即重度抑郁伴有精神抑郁和不伴有神经抑郁的重度抑郁症在经过ECT治疗后残留的病症程度是相同的。
其他的一些病症如精神病、药物耐受以及发作周期等与ECT的愈后有统计学相关。这一信息可用于ECT治疗的风险/收益评估中。例如,一个慢性的非精神病性的重度抑郁症患者,对多种匹配的临床药物治疗失败后,再接受ECT治疗的成功概率会低于其他病人。尽管如此,针对此病人由于其他可替换的治疗方法的有效率更低,因此采用ECT作为治疗手段是合理的。
(二)躁狂症
ECT对躁狂症的疗效不及抑郁症,但对控制兴奋及行为障碍疗效良好。锂盐与抗精神病药物应用方便和易于接受,故ECT往往作为治疗躁狂症的二线治疗方案。但当严重躁狂发作而药物治疗见效慢或疗效不佳时,应该首先考虑进行电抽搐治疗。当对躁狂症状用药物控制效果不明显时,ECT可单用或联用。在躁狂急性期ECT疗效不亚于锂盐,恢复期不提倡使用。ECT对控制兴奋及行为障碍的疗效肯定起效迅速,一般3~5次可见显效。美国精神科学会调查表明,接受电抽搐治疗的躁狂症患者,住院时间6.5周左右,而单用药物治疗的躁狂症患者住院时间15周左右。
躁狂症一旦彻底发作,患者精力过盛、兴奋过度以及可能引发的暴行对其周围的人有潜在的风险。早期的病例分析显示ECT能够快速有效遏制躁狂。一系列的回顾性研究既包括了单纯性ECT治疗,也有ECT和碳酸锂或氯丙嗪(安定药)等抗躁狂药效对比的研究,这些研究的结论是ECT对于急性躁狂的有效性等同甚至高于碳酸锂和氯丙嗪类的抗躁狂药。另外三项前瞻性的有关ECT治疗急性躁狂症疗效对比研究,第一项是ECT与碳酸锂类药物的比较,第二项是ECT与碳酸锂及氟哌啶醇联合用药治疗的对比,第三项是病人在接受精神抑郁药治疗时同时采用ECT及假ECT治疗的对比。尽管每项研究的病例数不多,但结果同样支持:和药物性治疗相比,ECT对急性躁狂的短期治疗效果更好。Mukherjee在1994年的一篇报道,589例急性躁狂的患者中,ECT对其根除率和临床有效治愈率高达80%。但是并未对新出的抗躁狂用药方案和ECT进行比较,黄友岐(1950)报道为63.7%,于清汉(1952)为70%,鲁明康(1980)报道对躁狂症的兴奋躁动、殴人毁物等症状,多在4~6次见效,有效率88%。
相较于碳酸锂、抗惊厥药和抗精神病药等,一旦病人对合理的药物治疗无反应,ECT可以作为急性躁狂治疗的备用方案。无论是回顾性的研究还是前瞻性的研究都证实相当数量的药物治疗的耐受性躁狂病人收益于ECT治疗。例如,其中的一项研究选取对碳酸锂或抗精神性药物无效的病人,随机进行ECT或加强药物治疗的对比,临床显示,ECT的治疗效果优于碳酸锂和氟哌啶醇联合用药治疗的效果。尽管如此,对于药物耐受的急性躁狂病人,ECT治疗的有效率低于重度抑郁病人,同样,大部分药物耐受的急性躁狂病人对ECT治疗的敏感性也低于那些将ECT作为首选治疗方案的病人。(https://www.daowen.com)
躁狂症引发的精神病性障碍是采用ECT治疗并能快速安全起效的首要指征。另外,对于发作周期短并对药物治疗无反应的躁狂病人,ECT也是有效的替代疗法。其他的一些临床指征诸如药物耐受等,则很少被预测ECT疗效的指标。例如一项研究中指出的生气易怒、疑神疑鬼等症状与ECT的预后无多少关联。在这方面,预测ECT及碳酸锂治疗急性躁狂的临床指征是基本类似。
(三)精神分裂症
电抽搐治疗方法首次作为治疗手段是在精神分裂症的治疗上。随着应用的发展发现情感障碍的疗效比精神分裂症好。抗精神性药物的应用会降低ECT对精神分裂症的治疗效果。但是对药物治疗无效的精神分裂症病人来说ECT仍然是非常重要的治疗方式。在美国,精神分裂症和其他相关病症(分裂情感性精神病)是应用ECT治疗的第二大病症。
早期关于精神分裂症病人ECT疗效的研究多是采用非对照病例研究、回顾性对比以及ECT与环境疗法或心理治疗的对比研究。但早期的报告中缺乏比较统一的诊断标准、操作及愈后判定标准等,而且以当时的标准,情感障碍的病人通常也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尽管如此,这些研究报告对ECT的疗效显示,有75%的精神分裂症患者症状根除或得到明显改善。在早期的研究中也发现ECT对那些病程较长伴有潜伏性发作的精神分裂症患者效果不明显。研究同时也建议对精神分裂症病人采取较长ECT疗程更能获得彻底的治疗效果。
ECT不是精神分裂症的一线治疗方案,但对于伴有紧张综合征、严重兴奋躁动、冲动行为、自杀企图、严重拒食、严重的外逃企图者可首选ECT治疗。目前有10%~20%的精神分裂症患者接受ECT治疗(Weiner,1989)。在精神分裂症急性期ECT合并抗精神病药物治疗,可增强疗效,缩短疗程。对药物治疗无效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大约10%可获疗效,但对于以阴性症状为主要临床相的患者仅5%~10%有所改善。ECT对紧张型精神分裂症疗效最好,偏执型和带有明显情感色彩次之,慢性者较差,单纯型及青春型效果更差。ECT对于精神分裂症的治愈率,国内黄友岐(1950)报道为60%,以木僵、急性与偏执型疗效最佳,疗程多在15次以上,且发病越短,疗效越好,6个月以内有效率达88%,2年以上为20%;娄焕民(1950)报道治愈率47%;于清汉(1953)报道治愈率42%,其中以紧张型疗效最好;鲍钟成(1960)报道治愈率49%;以紧张型疗效最佳,为78%,偏执型、未分化型、青春型次之,分别为57%、56%和54%,单纯型最差,仅为11%,病程在6个月以内为66%,而病期在2年以上者为32%;陆明康(1980)报道,上海的有效率为67%,苏州的有效率77.6%,对精神分裂症的兴奋躁动、殴人毁物等症状的控制有效率为75%,对紧张、焦虑、消极症状控制的有效率为79%;孙润珠(2003)报道一例紧张型木僵长达5个月,体质又十分虚弱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在经过ECT4次治疗后木僵开始缓解;姜佐宁及张远慧(1990)报道,对于症状较为复杂的精神分裂症患者采用电抽搐合并抗精神病药物治疗,可以缩短患者的住院时间;Brandon(1985)研究表明,ECT对有明显阳性症状的急性精神分裂症(妄想和思维障碍)也有效;Kalinowsky报道病期在6个月以内的精神分裂症,缓解率80%,6个月至1年为50%,1年以上缓解的不多;Norman指出,住院1年以上者有效率为7%;Car Salzman(1980)报道,ECT对急性期精神分裂症近期有效率可达40%~80%,以紧张性木僵或兴奋的疗效最好,其次为伴有抑郁情绪及偏执症状者,病程越短,疗效越好,对病程在2年以上的慢性期患者不宜采用,但偶尔可用以控制行为障碍,可暂时缓解症状,有效率可达8%~50%,但复发率较高。
几项临床研究采用ECT与假性ECT对比设计来比较ECT对精神分裂症病人的疗效。1980年之前的研究中无法得出ECT疗效好于假性ECT的结论。而在近期的三项临床对比实验中证实了ECT的短期疗效远大于假性ECT。与此结论不符合的是针对慢性病人和同时服用抗精神病药物的研究。早期研究主要侧重慢性持续发作的患者,近期则更多的是针对急性重症病人的研究。近期的研究中都涉及对服用抗精神病性药物的病人进行ECT和假性ECT治疗的对比,研究表明,对精神分裂症来说,采用ECT和抗精神病药物联合治疗的效果远大于其中任何一种单独治疗的效果。
关于单独采用ECT或抗精神性药物治疗效果的比较,已经进行了许多的回顾性研究和前瞻性试验,除了Murrillo的报道外,抗精神病药物对精神分裂症病人的短期治疗效果等同甚至高于ECT。但从长期疗效观察上讲,ECT要优于药物治疗,可是从事这项研究时还未对持续性治疗引起重视,并且未在精神分裂症症状缓解后进行对照治疗的研究。尽管如此,ECT在长期治疗效果上的优势值得关注。
多种不同的前瞻性的对比实验是针对ECT与抗精神病药物联合治疗的效果和任何一种单独治疗效果的对比,其中只有少数采用随机盲性疗效评估。有三项实验是对比单独ECT治疗效果和ECT/抗精神病药物联合治疗效果,结果显示除了联合治疗的效果更佳,甚至在联合用药时降低药物的剂量一样。而病人如果在急性发作期接受了ECT/抗精神病药物联合治疗,则会降低以后复发的概率。一项新的研究证实,对于药物耐受的精神分裂症病人,急性期接受过联合治疗,如果采用ECT/抗精神病药物作为其持续治疗手段,治疗效果会更好。种种证据表明,对于精神分裂症或相近的精神病症状,采用ECT和对抗精神病药物的联合治疗,其临床效果比单独ECT治疗要好。
在目前的临床实践中,ECT很少被用作精神分裂症的首选治疗方案,而是更多用在抗精神病药物治疗失败后,但药物耐受势必会影响ECT的治疗效果。除了Agarwal(1985)的报道外,仍有一些前瞻性随机盲法实验对药物耐受的精神分裂症病人进行抗精神病药物持续治疗和ECT持续性治疗(单独或联合抗精神病药物)的对比研究。在这些报告中,ECT和抗精神病药物的联合治疗中是安全的,ECT不但和传统抗精神性药物的联合治疗是安全有效的,在与非常规类的氯氮平镇静药的联合用药中也是安全有效的。也有医生指出,氯氮平联合ECT治疗时有可能导致症状发作延长或自发产生副作用,但这种情况很少发生。
早期发表的研究指出,与ECT疗效预测最有关系的临床指标是精神分裂症发作的持续时间。患者如果急性发作或发作持续时间较短,ECT会有较好的疗效,而对那些顽固的、很难根除的病人疗效不明显。对于妄想、幻觉、精神紧张以及病人精神分裂发作前表现出的症状,则对ECT疗效的判断关联性不强。通常和ECT疗效预测相关的临床指标同样可用于药物治疗效果的预测。尽管ECT对难戒除的慢性精神分裂症疗效不明显,但是最好不要将其排除在治疗方案外,因为可选择的替代疗法有限,且少数精神分裂症患者经过ECT治疗后症状明显改善。
ECT也被应用分裂情感性精神病人的治疗,分裂情感性精神病人表现出的忧郁及自杀症状预示ECT会有好的疗效。多数医生相信,精神分裂症病人表现出的情感失常的症状通常可认作ECT良好预后的指征,尽管有关这方面的研究证据不一致。
(四)其他适应证
ECT也曾经被用到其他一些精神疾病的治疗中,只是近些年已很少使用,多半在其他的治疗方法无效或所患症状对病人构成生命威胁时才被应用。因为缺乏相关方面的对比研究,因此在临床实践中,医生通过自己的临床经验以及病人个体条件的不同做出评估至为重要。
除上述疾病,ECT对其他类精神病的疗效方面的研究较少。ECT的适应证多数时候与其他病症同时存在,如重度抑郁症患者同时伴有焦虑症,这不会影响到医生选用ECT进行治疗。对于Ⅱ型精神分裂症或多数的Ⅰ型精神分裂症,并未研究显示ECT对其疗效如何,但一些病例报道显示ECT对其有一定的疗效,例如一些药物耐受的强迫观念和行为失常的病人经ECT治疗后症状改善。但未有对照试验对疗效及疗效持续时间进行研究。
(五)器质性精神障碍
一些由躯体疾病引起的情感症状,如妄想症等,采用ECT治疗可达到好的效果。但由于ECT通常只是在这些病人对各种药物治疗产生耐受或者在一些紧急的情况下才采用,因为治疗方案首先要针对的是根除原发疾病。有大量的病例显示ECT对于酒精性妄想症、苯环己哌啶(PCP致幻剂)毒性继发的妄想症,以及其他一些临床疾病如伤寒、头部损伤等引起的精神障碍都有很好疗效。ECT对红斑狼疮继发的精神障碍同样有效。继发性紧张症通常也采用ECT进行治疗。另外,ECT也可用于治疗慢性疼痛综合征引发的情绪失常。
有学者报道,ECT对癫痫性精神障碍有效,王祖承(1981)报道,ECT治疗32例癫痫性精神障碍总有效率为60%,孙学礼(2001)报道,ECT主要适用于药物难控制的伴有幻觉、妄想、行为障碍和抑郁情绪的癫痫,对于癫痫患者采用ECT最值得注意的问题是患者在接受治疗后出现强直-阵挛发作的持续状态,因此对癫痫患者施行ECT应该慎重,ECT还可用于抗惊厥的治疗,关于这一点从1940年就有报道,Kaliuowsky(1961)认为,人工癫痫对自发性癫痫起保护作用,由于难以治疗的癫痫或对药物治疗无反应的癫痫症,ECT是较有效的治疗手段。
事实上许多重度抑郁症患者都有认知缺损。在重度抑郁症患者存在的严重认知缺损可称为假性痴呆。有时候,这种认知缺损会掩盖其他的情感性症状,当这类病人接受ECT治疗时,通常会痊愈。但必须注意的是,之前就有神经损伤或神经性疾病的(包括痴呆)病人,会增加因ECT治疗引发谵妄的风险,加重现有的健忘症。因此对于非神经性重度抑郁症患者,如在ECT治疗前即伴有感知损伤,则预示着会引发健忘症,也就是说,对伴有感知损伤的重度抑郁症患者,ECT的治疗会彻底改善其感知功能,同时也引发健忘症的风险。
(六)其他临床疾病
除了治疗抑郁症、躁狂等精神疾病外,ECT所产生的生理效应对某些临床疾病也有很好的疗效。一旦这些病人对常用的标准疗法产生耐受,ECT就会被选作替代疗法。
目前公认的是帕金森病,ECT除了对精神病治疗有效果外还可改善肌肉运动功能,病人的“开-关”现象也能得到改善。然而,ECT对帕金森病运动效果的持续时间不尽相同。初步证据显示,持续性ECT治疗可延长症状改善时间,尤其是对标准药物治疗产生耐受的病人。
抗精神病药恶性综合征(NMS)经过ECT治疗之后症状也会得到改善。但抗精神病药未停止使用前最好先不用ECT。由于NMS症状自身的限制,可选用的治疗其精神病的药物很少,因此ECT成为可同时改善NMS症状和自身精神障碍的有效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