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报
2025年08月10日
三、月报
《商务报》《商务官报》《农商公报》中的定期报告以季报为主,到了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为加快海外商业信息的传递,1929年5月,外交部颁布《驻外使领馆报告规则》,规定“各馆报告关于外交门、政治门、军事门、商务门、侨务门者定为十日一次,其他类定为一月一次,但有必要时得随时报告。”[9]因此,《外交部公报》中出现了较多月报,例如:“本年四月间元山港贸易情形”“英国四月份对外贸易状况”“本年八月份由我国输入朝鲜贸易状况”“本年十二月釜山港对华贸易调查表”“日本本年三月对华贸易概况”等。
这些报告篇幅相对较短,内容也比较简单,多出现于月度贸易报告和进出口统计。例如:“本年四月间元山港贸易情形”中,报告只有两部分内容:一是对华贸易商品,分为四月元山港对华输出重要品和输入重要品,二是对日贸易商品,分为四月元山港对日输出重要品和输入重要品。“本年八月份由我国输入朝鲜贸易状况”中,报告篇首概述了我国对朝鲜贸易的情况,然后列出我国输入朝鲜货物名称、数量和价格表。